专题研究 | 网络信息搜索 | 在线留言入口 | 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
与我联系
网站地图
推荐与人

栏目结构
 

返回首页

 

图片新闻 更多图片
 
中外学术会议博物馆展 - 在上海召开的学术会议 - 第一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纪要
第一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纪要
添加时间:2016/12/22 22:34:13 所在栏目:『在上海召开的学术会议』 阅读:3998 作者: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 来源: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

ex.cssn.cn/gd/gd_rwhd/xslt/201612/t20161208_3306382.shtml构建人人可通过诚实劳动获得幸福的体制和机制
——第一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纪要

12月2日下午,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举办了“第一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论坛主要针对劳动问题进行哲学、伦理学及跨学科的研讨。与会代表60余人,分别来自上海、浙江、湖北四川等地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何云峰教授做了重点主旨报告,其他专家积极畅所欲言,围绕劳动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中的地位和作用、劳动权利保障、劳动幸福观的塑造、劳动与人的全面发展等诸多劳动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观点交锋。

上海师范大学何云峰教授在题为《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散论》的主旨报告中认为,原生态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实质,就是主张用劳动来解释人的权利和社会合理性;人类一切权利的根源在于劳动;人类社会的任何合理性之根据及其最终的解释都是劳动;人人可以通过劳动(真实的努力)获得幸福、实现价值是最理想的社会追求;社会应该有效地构建起人人通过诚实劳动获得幸福和实现价值的体制和机制。为此,需要全社会共同形成劳动幸福、尊重劳动的基本共识。这种共识应该包括三个层面。一是要在思想上一致认同因劳称义、劳动权利即幸福权利、生命价值也即劳动价值等基本劳动法则;二是要善于将这些劳动法则转化为基本的劳动道义,有效引导实践层面形成劳动幸福的体制和机制;三是要依靠系统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来维护和贯彻各种劳动道义,从而形成全社会尊重劳动、劳动幸福的普遍价值定位。社会主义是践行劳动幸福理论的社会,人人能够以自身的努力,诚实地劳动,实现价值,获得幸福,乃社会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消灭奴役劳动,超越谋生劳动,实现体面劳动,为走向自由劳动创造条件。建构人人依靠诚实劳动获得幸福何实现价值的通道,自己幸福,也要让别人幸福,实现幸福机会均等或共享,是我们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习近平2013年4月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对于今天从多学科研究劳动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习近平指出:“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今天,劳动不能仅仅被认为是与资本相对立的东西,而更是与知识、人才、创造相提并论的活动。

同时,与会专家代表分别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视角对劳动问题进行了独特的思考。专家们的发言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劳动人权与天赋人权的关系。与会代表基本上都承认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人权高于西方的天赋人权。何云峰教授在主旨报告中认为,马克思强调劳动创造人,实际上是用劳动人权去取代天赋人权。天赋论涉及的是人的自然性。而人更重要的是有社会性。在劳动人权理论里,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通过劳动统一起来。自然性可以看成潜在的劳动能力。不过,也有一些与会专家认为,劳动人权的提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上海大学王天恩教授认为,讨论马克思主义人权问题意义重大,也很有理论勇气。根据西方天赋人权来自上帝造人,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人是劳动创造的,因而有劳动人权,这似乎是合乎逻辑的,但人是自然进化的产物,因而也可以说自然具有人权或具有天然人权,因此劳动人权的分析框架还是值得进一步捉摸。劳动概念是比较复杂的,它不仅仅是概念本身的复杂,而且我们赋予它的内容有的时候指的是近乎一种积极的活动,有的时候又跟工作联系在一起,所以这个概念本身值得琢磨,也是我们应该研究的。我们认定人赋有天然人权不一定要来自上帝造人,人本身有一个很重要的特性,它是一个类,它是一个类的存在,作为人的一个类的存在,每一个成员,就天然地拥有他的人权。这一点应该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因为人有相互性(reciprocity),人是一个类,人类个体之间具有相互性。一个方面,作为一个类的成员,他就有他的贡献、他的意义、他的作用,作为一个具有相互性的人,哪怕是一个单纯的消费者,他也有某种意义在。相互性就意味着和人类社会的一些活动密切相关,而且在信息社会,即使是单纯的消费者,也应该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和生产和社会发展等都联系在一起,所以这个话题很有意义,有些问题值得捉摸。如果是劳动人权,那就有一个问题:可能意味着人不一定天生就有人权,因为劳动总是需要界定的,不能把所有的活动都界定为劳动,那样就会把一些违背劳动意义的活动也算作劳动了。如果一定要界定就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人并不一定天生就有天然的人权,因为必然和劳动挂勾,认定在哪个范围之内具有人权,而在这个范围之外是没有人权的。这样的话人权概念就有一个缺乏普遍性的问题。我觉得从相互性讨论天赋人权更为合适。人作为一个类的存在,个体之间具有相互性,成为人类的一员,就有天赋人权,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可以挖掘的更深。但为什么讨论劳动有意义?是因为劳动作为一种活动,应该是在作为人这样一个类的活动中具有核心地位,所以从劳动这个角度去探讨人权,在大的分析框架里会有一个位置,很可能还是比较重要的位置。从这个角度看,我不太同意劳动人权,不管是上帝赋予的还是进化而来的,就是天然而来的,任何超越这个概念,把范围划分在很小的圈子里,就可能得出有些人并不拥有天然人权的结论。人权应该是普遍的,一个人只要是具有相互性的人类的一员,就拥有天然的人权,因此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劳动在天然人权里的位置应该是很重要的。上海师范大学张允熠教授也主张,劳动人权的概念有新意,但不能忽视天赋人权概念的合理性。

二是关于劳动伦理的思考。上海师范大学王正平教授从伦理学角度强调,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是社会主义普遍的道德法则。通过诚实劳动获得幸福,防止金钱和权力的滥用,在劳动中展现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此,应该注重社会公共政策的道德导向,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的公共政策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尊重感,另一方面更要鼓励社会对劳动和劳动者的应有尊重,特别是尊重创造性劳动。让劳动者获得与其劳动付出相对应的地位和权利,是社会的应然要求。但也有的专家不同意将劳动问题变成道德问题。上海财经大学鲁品越教授认为,不能把劳动当作道德标准,因为劳动问题更重要的是强调应该将劳动者的权利还给劳动者。一切权力(power)均来自于劳动。所以,强调劳动者拥有权利(right)才是最根本的。

三是关于劳动关系的思考。复旦大学肖巍教授认为,对劳动问题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要有所创新。一是要突破劳动问题的分析框架,不能仅仅局限于劳资关系的角度去看劳动问题,劳动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实现最大多数人利益的最大化。二是要突破劳动概念本身的传统框架。不能将劳动简单地等同于蓝领工人的劳动,劳动具有多样性,包括积极的劳动、有效的劳动、有知识的劳动等各种复杂的情况。三是要突破劳动权利保护的固有框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会更加充满劳动权利中间的种种博弈过程。中国劳动关系正处于新老问题交织期,老问题是计划经济痕迹尚未完全消除,新问题是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越来越尖锐。伴随着劳动关系多元化、复杂化,如何有效提升劳动者应对挑战和风险的能力,增强劳动就业的灵活性、安全性和积极性,迫切需要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劳动权实现机制。浙江省委党校胡建教授认为,劳动是马克思实践观的基本形式,在马克思的劳动概念中,劳动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在“实然”的意义上,劳是人的根本生存方式和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因此涵纳实然的“必要劳动”的性质,意指为维持人的生存发展而不得不进行的劳动,即劳动肯定了人的现实性。但另一方面,在“应然”的意义上,实践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文化创造活动,因而具有“自由劳动”的性质,意指为发展人的自由自觉本质而进行的劳动。实践的“自由劳动”意境明显高于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要劳动”范畴。马克思的“劳动本位”是重点指实践的“自由劳动”性质”。“劳动本位”的价值只有在 “自由劳动”的生活模式中才能真正呈现。虽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劳动本位”的难度,但社会主义必须恢复现实个人对社会结构的主体地位,逐步建立“自由劳动”生存模式。

四是关于劳动哲学的思考。上海师范大学周书俊教授认为,“劳动人权”是一个新理念,具有创新意义,是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来关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的本质要求,也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劳动使人与动物真正区别开来;正是劳动的对象化和对象性存在,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也导致了人对对象性存在的依赖。因此,劳动人权的提出,对于人类社会摆脱对象性存在的束缚,让人们充分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劳动创造了人的存在方式,也创造了人的生活方式;劳动改变了人的存在方式,也改变了人的生活方式。劳动较之资本更根本,更具有永恒性。劳动是人的本质属性,而资本则具有历史暂时性。上海师范大学毛勒堂教授认为,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就是劳动哲学。劳动哲学,是对人类劳动活动、劳动关系和劳动方式的哲学反思和价值追问,并以人类劳动为存在本体和价值视域,深入解答人的存在方式及其本质,深度阐释人类现实生活世界的根据和基础,从而为人类提供坚实可靠的存在根基和意义世界。在这样的劳动哲学之意义上,马克思哲学是一种劳动哲学。其根据在于:在本体论方面,马克思把现实生活世界的本体和根据本质性地置放到生产劳动的基础上,视感性的物质生产劳动为现实的属人世界和社会生活的基础。在辩证法方面,马克思把劳动视为是主体和客体辩证运动的中介、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转换器以及人与人之间交往活动的媒介。在认识论方面,马克思把认识论的基础奠基于人们的现实生产生活即劳动中,在劳动中揭示认识得以可能的前提、规定认识的本质和最终归属。在价值观层方面,马克思把劳动规定为价值的主体本质,瓦解了国民经济学家关于资本创造财富、资本永恒的神话,同时把劳动提升到哲学的原则高度,将劳动作为人之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和本质规定,并把劳动解放和人的自由解放本质地联系在一起,视劳动未实现人类自由的现实途径,深度彰显了劳动和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五是关于劳动权利的思考。上海大学王天恩教授认为,劳动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自由发展。劳动权利实质上是人的自由发展的权利。在应然层面上,创造性劳动是最符合人性的活动。但在实然层面上,劳动既可能对人的自由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也可能带来消极的影响,甚至可能阻碍人的自由发展。为此,必须大力建设有利于人的创造力发挥的良好社会生态,从而促进人的自由发展。何云峰教授认为,应该有效保护和实现人人皆可通过劳动获得幸福、实现价值的权利。劳动创造幸福,劳动本身幸福,劳动提升幸福,人人诚实劳动,人人自由劳动。东华大学贺善侃教授认为,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享有劳动成果即取得劳动收益的权利、获得平等就业机会的权利、享有劳动保障的权利、平等占有并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以及劳动者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受教育权利等。而社会的公平正义正是实现这些权利的前提和保障,换句话说,只有在公平正义的社会中,上述种种劳动者应得的权利才能兑现。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资本的逻辑还在起作用。当今,在我国,社会不公正现象还大量存在,劳动得不到尊重、劳动收益得不到保障、劳动保障不健全、劳动者享受不到平等就业权、受教育权等现象还比比皆是。我们强调共享发展,正是克服这些社会不公正现象,保障劳动人权的根本途径。

六是关于科技革命对于现代劳动的影响的思考。上海财经大学鲁品越教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王永章副教授等在发言中试图从现代科技发展与劳动价值的关系视角反思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智能革命将带来低端劳动岗位的丧失,导致低端劳动者失业,从而进一步加剧财富两极分化。智能机器与资本结合会导致产业工人收入贫困化。产业工人摆脱收入贫困化的路径是实现其自身的转型发展,实现人的转型与产业转型同步。没有人的转型,任何产业转型和社会转型都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资本增值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是通过人来完成和实现的,而产业工人则是完成这一任务“惊险一跳”的最直接的主体。没有人的转型,就不可能有生产方式的转型。人的转型不仅是产业结构转型的手段,也是历史发展的目的。

七是关于劳动幸福观实现体制机制的思考。有的与会代表强调,应该通过大力加强正确劳动价值观的教育以及其他一系列制度安排,强化劳动幸福观的落实。何云峰教授认为,在马克思那里,生命价值等同于劳动价值,劳动价值乃最高价值。因此,法律制度、道德规范等一切制度性安排均应致力于保护劳动价值,社会应该建立健全劳动价值保护制度,包括用工单位劳动价值保护伦理承诺以及提升劳动价值创造之自觉性。上海市委党校黄力之教授认为,正确的教育理念应该借助工匠精神的弘扬。“工匠精神”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展现,因为工匠的劳动是实践性的生命活动。正是通过这样的展示人的本质力量的活动,,人能够将自己的生命价值倾注在对象世界上。人的生命是活动,而证明这一活动的价值的则是被创造出来的对象世界。工匠是充分发挥“个体的一切器官”之功能的人,也是能够从中体会到人的全面发展之乐趣的人。因此,应该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要改革教育理念,让社会普遍重视工匠精神。《青年学报》主编、青少年社会学专家刘宏森认为,要正视青少年劳动观教育中的问题。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劳动的育人功能,另一方面要重视青少年劳动概念模糊缠杂的状况,同时还要重视青少年劳动方面知行脱节的状况。人依靠劳动存在,人更在劳动中展现自己全部的交往关系和本质。而人依靠劳动建立的和谐交往关系验证着人的幸福感。培育青年人的核心价值观须以马克思劳动幸福观为根基。这一观点对于加强劳动价值观、劳动幸福观的教育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劳动涉及到劳动的目标、价值观、投入与回报、合作、协调、调整、路径、手段等等多方面的问题。所有这一切,都需要劳动者学会思考、调整、协商、妥协等等。这样的实践不是在模拟室中进行的,而是在真实环境中进行的。经历了这样的过程,青少年才会更好地进行社会化,完成社会化的进程,培养“三观”的过程。

此外,华东政法大学马金芳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高惠珠教授、刘诚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孙拥华副教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杨燕华副教授、浙江金融学院牛涛副教授、《江汉论坛》杂志主编陈金清、《探索与争鸣》杂志原主编秦维宪、《社会科学研究》原主编何进平等专家学者还就劳动中的法律基础问题、劳动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核心的关系、劳动的社会意义、分享经济与诚实劳动的关系、劳动的社会意义、分享经济与诚实劳动的关系等诸多议题进行了积极发言,讨论十分热烈。主办方宣布,第二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将于2017年4月举行,会议征文即日开始。

有关的会议报道:
1.社会科学报网站报道
2. 中国社会科学网站报道
3.上海师范大学新闻网报道
4. 上海观察深度报道
5.搜狐网报道
6.探索与争鸣杂志公众号报道



上一条:第二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征文通知
下一条:第二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胜利召开

相关内容连接:

·第四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
·第三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纪实
·第二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学术综述
·第三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征文启事
·第二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胜利召开
·第二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征文通知
·所长何云峰教授提出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