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为:工会如何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来源:南方工报
■论坛现场 摄影:林景余
本报讯 (记者黄雄)7月17日,“问道——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工会工作之路”2012年度广东工会论坛在广州鸣泉居举行。本届论坛由省总工会主办、南方工报社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王光圣,省总工会领导张国兴、林锡明、张振飚、杨敏,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黎建波等出席论坛。
“探索社会组织枢纽型服务管理模式,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枢纽作用,是省委着眼于当前我省社会建设快速推进、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而做出的重要决策。”省总工会副主席、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理事长林锡明作主旨发言,并对本次论坛的举办给予充分肯定。
“构建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是工会工作的重大转型。”林锡明在发言中指出,就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定义、职能、权利、义务以及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联系方式等等进行深入探讨,这对于进一步深入贯彻省委要求、深化工会自身工作机制改革、发挥工会在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执行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彭善民教授作了题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群团组织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的主题发言。他从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实践类型、枢纽型组织的实践形态,谈到枢纽型组织的建设成因,分析了枢纽型组织建设可能遇到的困境,对枢纽型工会组织的建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论坛的讨论阶段,多位嘉宾发言“争锋”的焦点集中在工会如何去行政化,如何实现购买服务,工会组织与NGO的关系,如何推进企业工会直选、工会主席职业化、工资集体协商等热点话题上,不仅场内擦出思想火花,场外网友通过本报新浪官方微博@南方工报 互动产生的“声音”也不时在现场大屏幕上展现。
本届论坛由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广东电网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广东中远船务有限公司协办。
众专家学者、各地及各产业工会干部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及网友代表等近300人参加了论坛。
◎主旨发言
省总工会副主席、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理事长林锡明:
“构建枢纽,要持续做深、做细、做实”
■林锡明 摄影:林景余
“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是我省全面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群机关、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省总工会副主席、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理事长林锡明在论坛的发言中,回顾了今年以来为深入落实省委关于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工作部署,省总工会已经“做深、做细、做实”的几项工作:一是召开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研讨会。二是举办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高级研修班。三是成立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
林锡明在发言中还强调了我省工会今后一个时期将重点做好的五项工作:
一是切实发挥联合会的枢纽作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重点在培育发展和规范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上下功夫,着力加强与工商经济类、文化培训类、法律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不断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强化政治上的桥梁纽带作用、业务上的龙头引领作用、日常管理和服务中的平台作用。与此同时,将全省710个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吸纳进联合会,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2亿元,为职工提供多层面的服务,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二是认真总结推广理光公司工会民主选举的经验。“理光公司工会为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样板。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向全省推广理光公司工会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企业工会组织,推进企业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工作,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常态化,加强企业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做实叫响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品牌。林锡明表示,由于为职工维权成绩显著,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已成为广东省社会创新观察项目之一。下一步,省总工会要争取将律师团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动各市解决律师团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工作机制、工作实效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工作力度,鼓励律师团成员兼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劳资矛盾调解员。
四是着力推进“心灵驿站”建设。
五是积极拓展为职工服务新平台。“省总工会积极鼓励创新,各级工会结合地方特点,突出特色服务,不断拓展工会服务新平台。”他以广州市总工会设立社区工会工作站、中山市总工会成立义工总队、佛山市总工会开展企业工会主席民主选举试点工作等先进经验为例,称“省总将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把服务职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主题发言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执行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彭善民:
“枢纽型社会组织就是要唤醒社会”
■彭善民 摄影:林景余
“枢纽型社会组织是一个实践性的概念。我认为就是由负责社会建设的有关部门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上海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执行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彭善民在主题发言里这样描述。他认为,社会组织可以分为以下几块:一是政治性人民团体,诸如工会、妇联、残联等,多是按人群特征来划分——“属人”;二是行业性协会或联合会,经济类组织或社会类组织所形成的行业协会,具有行业性、互益性——“属业”;三是综合性社会组织联合会或社区组织服务中心,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性特点——“属地”。
这几种实践形态起到了什么作用?“我觉得北、上、广主要还是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这方面用力,在具体到要把服务落实到民众的时候,它们还没有‘动起来’。它们主要只是通过‘以民管民’、‘以社管社’的方式,适度放宽了社会组织的‘准生证’。”
“在我国,‘社会’是相对缺席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其实是落在了国家与我们这许多原子化的个体上面。枢纽型组织建设背后的基本逻辑,就是用它们去生产或培育这个社会。”彭善民说,“我们强调社会组织是非常重要的载体,但我们也不会说社会组织就等同于社会。我们有些组织虽然成立了,但它可能只是在沉睡着、奄奄一息。那我们可以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去把它们唤醒,或者说激活它们活力。此外,社会组织还能弥补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缺失。”
枢纽型组织建设的动力来自于哪里?彭善民总结道:“首先,政府是有这样的动力的,这来自于它职能改革的需要,它需要适度放权与自我减负。第二,社会组织们自身也有发展需求:趋于联合。所以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也回应了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方向。再看得更根本一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建设,最后会回到一点,就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从原来的国家主义到国家法团主义,最后到社会法团主义。我们现阶段,就是国家法团主义阶段。在最后一个阶段,社团的形成不是靠我们党和政府的赋予,而是靠自主的生长机制来实现自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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