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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 - 劳动组织与管理研究室 - 设“禁停区”治理非法营运
设“禁停区”治理非法营运
添加时间:2009/11/9 9:50:54 所在栏目:『劳动组织与管理研究室』 阅读:4123 作者:新民晚报 来源:

    一些地铁公交车站、大卖场出口被黑车挤占,业内人士提出——设“禁停区”治理非法营运

    作者:张欣平、吴润元

    全市开展新一轮整治“黑车”行动以来,职业“黑车”受到交通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的严厉打击。但本市“黑车”搅局的形势依然严峻,整治中发现,在本市和郊区的许多轨交沿线站点、大卖场、公交枢纽、车站码头、学校、医院门口等原本应是出租车或公交车的候客点、停靠站,却被众多涉嫌“黑车”盘踞拉客,出租车等正规营运车辆反而受排挤而远离站点。
   
坐正规出租需“突围”
   
    在轨道交通3号线金沙江路站,一拨一拨的人流密集进出,而层层叠叠的“摩的”、“黑车”团团围在地铁站出入口处,乘客要突破黄牛、“黑车”司机的重围方能脱身,想要坐正规出租车遍寻不着,只能走到凯旋北路口、或中山西路找车。
   
    在许多公交汽车站,“黑车”公然占据车站停靠候客,以致公交车进站只能停在外档或远处,乘客绕路涌向公交车,导致秩序混乱。
   
    一些“黑车”还集聚在医院、车站、学校、大卖场等门口的道路上乱停乱靠,揽客抢客,抱团经营;杨浦区长阳路欧尚超市附近,10多辆型号不一的“黑车”聚集,沿超市边的马路一字排开,正规出租车载客到此后也不敢停留,下客后匆匆驶离。
   
非法营运行为难认定
   
    据调查,目前整治中的难点在于,由于大量涉嫌“黑车”在客流集散地等路边停靠,但未发生营业交易行为时,执法人员无法认定其非法营运行为;而“黑车”非法载客其特征是一对一交易,且不留下发票、商品等交易痕迹,而在大部分场合,乘客是不愿出场作证的。因此,执法人员难以对涉嫌“黑车”的经营行为作违法性质认定。
   
    如何破解这一执法难题?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通过改善交通管理手段、在重要路段设置“禁停区”,对压缩“黑车”的生存空间,限制“黑车”经营条件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是:
   
    ■在轨道交通车站、公交枢纽、商业超市等出入口相应地段,设置区域性“禁停”标志,除出租车、公交车等规定客运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一律停放在离此相对距离以外的地段或停车场;
   
    ■利用街面视频图像设施,加强监控,对违章停靠的涉嫌“黑车”,实行驱赶,直至依法处罚。
   
    ■视情临时或相对固定地设置“禁行”、“禁停”、“绕行”等标线以及隔离栏等限制措施。
   
    本报记者  张欣平  特约通讯员  吴润元
   
【相关链接】
   
    ■香港地区的交通法规规定:在公交车站、出租车候客站周边道路500米内,各社会车辆不得停留;送、接客(货)的车辆可短暂停靠。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可视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划定道路停车区域;对违反停车规定的车辆处20元至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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