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 - 科学、宗教与社会价值观 - 伊斯兰教 - 中国宗教与伊斯兰教的文化类同性和相似点 |
中国宗教与伊斯兰教的文化类同性和相似点 |
添加时间:2008/1/20 13:28:27 所在栏目:『伊斯兰教』 阅读:5345 作者:科学宗教与社会价值观研究室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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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学者都将传统的东方社会归入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因而奠立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中国传统宗教与伊斯兰教都以强调社会集体共性的重要性而不很赞同或突出个人主义来运作社会发展。这与希腊罗马的城邦国家和公民社会的发展模式有着很大的差别。虽然有些学者对上述的观点难以苟同,但毫无疑问的是,华夏文明的儒家社会和伊斯兰社会的确强调集体的纽带和社会整体性的协调一致。因此,在中国传统宗教和伊斯兰教中能够耦合的地方是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的专政思想意识,即个性发展必须让位于集体和社会的总体发展。在整体面前,个性必须淡出和消弭,因为集体社会的利益把握和代表了个人的利益,而过分地强调个人利益则会与集体的利益相冲突。这种集体高于个人的传统又恰恰与封建专制统治政体的牢固性是非常合拍的。这也是中华文明和伊斯兰文明在经历了灿烂的中世纪文明后进入了近现代工业大革命和高科技发展时代中就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较难担当起领导世界的责任了。也许过度强烈的集体意识感和过度的权力集中机制窒息了个人独创的天性和能力,这使得西方列强和殖民主义乘势而入,一度将伊斯兰世界和清帝国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社会。 强调领袖的模范示范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来维系社会秩序,特别是中央大一统的政权在统治国家和管理人民中的作用中,中坚领袖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中国宗教抑或是伊斯兰教都突出领袖的模范作用,认为英明的领袖是领导国家和民族的理想典范。在伊斯兰社会中崇尚先知穆罕默德和正统哈里发的伟大品格和历史作用;同样,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天子或皇帝如果是正直和有才干的话,那么这样的明君就为天下作出了最好的榜样,由此就会国泰民安,社会繁荣富强、文化昌兴。依靠领袖的表率作用和个人魅力去指导民众和治理国家是东方宗教中的政治学理论的基石,也是东方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领袖通过国家机器又通常治理和领导着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家。东方社会的权力又常常在统治阶级或皇室家族内部得到继承和延续。为了使继承和延续能够顺利进行,统治阶级发展了一整套维护正统权力的理论,这样,维系纲常伦理正统的思想意识形态就被吸纳为传统中国宗教和伊斯兰教信仰体系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伊斯兰社会和传统中国社会一样,在其漫长的历史上出现了王朝统治不断延续的现象,集中体现了中央集权体制的超稳定状态。这种超稳定状态在现代多元化社会发展中显得太笨拙了,失去了历史上曾有的活力和生机。 强调家庭、氏族和宗族的纽带同时也强调信仰和信念的召集力量。作为东方社会的基础,家庭、氏族和宗族等社会基层单位在维系整个东方社会结构上承担着非常重要的功能。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统治基础是从家庭为核心的宗族、氏族或部落组织展开的。这种注重血缘、亲缘和亲族、朋友联系的社会建制再加上信仰和信念为特色的宗法制度紧密结合一起构成了典型的东方传统社会,这种东方传统社会组织是衬托伊斯兰教和儒教这样上层建筑重要部分的根基和基本结构。两个社会在家族、血缘和亲友关系的框架里都注重人际交流和人情,都以编织自己最大的社会关系网来获得社会资源,争取事业和工作的成功。当然,这样的以血缘和家庭、亲友感情联结的社会纽带在现代社会中不免带有狭窄和偏颇的弱点而容易产生裙带关系和任人唯亲的弊病,有时导致腐败现象不能有效遏制的情况。 强调等级制度和尊卑有序、男女有别、长幼次第有异的社会制度和等第秩序及差异。在以往的伊斯兰社会和中国传统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维护等级制及强调维护社会秩序和等第的差别。这种贫富差别和社会单位的差别、性别差别、出身门户的差别和阶级地位的差别在强调正统和道统理论的东方宗教中都得到严格的承认、法定和遵守,并且在宗教信仰上归结为宿命论或前定。在这种宗教信仰体系中的天命观或前定信条规定了人的安分守己和安于现状的性格和价值观以及在生活中的固定地位,而把任何破坏这样等级制度的举动视为“僭越”而受到严厉处罚。严格的社会等级制不利于人才的升迁和流动,阻碍了人类积极性的调动和发展,同时也难以遏止因等级制度而带来的腐败现象和官僚迂腐风气,难于发展良性的健康社会肌理和组织。这也是两大社会在近一百年里屡受挫折和元气大伤的原因。 强调正统和保守,维护传统而反对标新立异。伊斯兰文明和儒家文化为代表的华夏文明由于其超稳定的社会机制而都强调正统和传统的时间延续性,维护既成事实和圣贤传承下来的社会秩序和礼仪规制。它们都对改革和变化持非常慎重的态度,不轻易废除前人确立、后人采纳并延用了很长时期的规章制度和体制。改变既得利益的改革和变动容易遭到社会精英的抵制和反对。由于东方国家大多拥有众多的人口和有限的资源,任何触及社会现存秩序的改革都被统治阶级视作为容易破坏社会的稳定和团结,因而,东方社会很难为变动和改革带来的不利因素及社会动荡付出它们自认为昂贵的代价。这就是为什么“标新立异”的举措和行动通常会遭到伊斯兰社会和儒家社会这些代表东方社会组织的批评和打击。这两个社会都毫不例外地强调渐进式的社会改良,而不认同剧烈式的社会革命。但由于历史发展阶段中出现的死气沉沉和日益僵化带来的停滞不前而积累了重重矛盾又容易酝酿和爆发出激烈方式的社会革命和社会动乱,因而造成断裂性的社会灾难、混乱和间断性的文化、文明的衰落。 强调礼仪和教育,注重思想意识形态的灌输在整合社会中的作用。还使得伊斯兰文明和东方文明产生共鸣的是,双方都重视礼仪规矩和重视孩子们的教育。礼仪和仪式是维护社会等第和增强社会凝聚力的手段,教育是培养社会适用人才和延续社会传统的保障。通过礼仪和教育向社会成员灌输社会责任和义务,强调道德伦理的教化作用,通过道德的教化来维持社会的纲常伦理和社会稳定。像这样的礼教的实质是维护宗教制度和纲常伦理,如同回回穆斯林经常说的那样:“教兴族兴,教亡族亡”。礼教的实行是与宗族和民族的生存联系一起的。当然礼教和思想意识形态的强制灌输对社会的稳定和秩序的维护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它们又会容易扼杀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阻碍鲜活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强调节俭,反对奢侈浪费的生活作风。伊斯兰教反对生活上讲奢华和排场,反对过分。在儒教文化传统中,生活方面的骄奢淫逸更是为社会伦理所不齿。两大宗教传统都提倡俭朴和节约的生活,消费适中,为人清廉,为社会公益谋事。伊斯兰社会和儒家文化占主体的中国社会在生活方式上都以俭朴的圣贤为楷模,把社会和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在用度上也强调量入为出的原则。这种节约和质朴的生活态度是东方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参照尺度,也是伊斯兰社会和儒家文明社会的经济发展政策和方略。虽然节俭的生活作风能够加速社会资本的积累和调动,但它的消极后果却是难以刺激资本市场和消费市场,因而难以推动现代规模的市场开拓和发展。 在为人处事方面,伊斯兰教和中国宗教各自熏陶和耳濡目染的东方社会非常强调宽厚仁道的人情规则,而不太注重机械地照搬规章制度来管理社会。儒家政治以仁政为目标,伊斯兰社会的政治也以和平和宽容为宗旨。在调解社会矛盾或化解社会紧张关系方面,两大传统都以圆融的政治策略进行宽宏大量式的治理和处理。由于社会的构成是以家庭、氏族、部族和部落等血缘和亲属关系为基础的,因此在政治和社会关系的处理方面经常遵照人情和友谊的规则,讲求信用和互利。对于一时的过失和错误,也容易原谅和宽恕。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常常是这种亲情友谊交往的延伸和扩展。与严法厉政有很大区别的是,东方社会在政治关系方面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回旋的余地,很容易通过谈判和协商的方式化解一触即发的矛盾和冲突。儒家的中庸之道在伊斯兰教中也得到了相应的体现。因而,传统的伊斯兰社会与儒家社会一样,难于树立法制并建立公民社会,这因为社会生活和管理制度常常以潜规则来运行。这样的潜规则又常常破坏了正常的法制建设和社会正义风气的树立和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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