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科学不是一个具体科学,而是一个大的门类,它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属于同一个序列的科学研究领域,它包括许多具体的学科。从研究的角度来看,知识科学的许多分支学科已经相继地存在和得到研究,如图书情报学、咨询与决策学、知识法学等等都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知识科学这个大学科尚未建立起来。
在涉及精神问题方面,主观精神世界主要是思维科学(包括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只有客观知识世界才是知识科学主要研究的领域。但是,客观知识是主观精神世界的产物。所有知识最早都是以主观精神的形式存在的。因此,研究客观知识世界基本规律的知识科学同研究主观精神世界的思维科学之间有着一定的必然联系。但我们不能因此种联系而否认客观知识世界规律的特殊性。就像人的心理、思维离不开社会一样,思维和心理世界仍然遵循着不同于社会运动的基本规律。 在知识世界产生以及相应的一些研究知识世界的具体学科出现之后,其实我们需要对科学的门类问题进行全面的反思和重新整理。在传统的意义上,人们认为科学只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门类。但现在人们逐渐接受了思维科学作为一个新的门类。同样,在知识世界日益突现的今天,知识科学作为一个门类将不可避免。 知识科学研究的是客观知识本身的进化与发展的基本规律,这实际上是把知识看作离开主体的类似于(注意:仅仅是类似于!)客观实在的东西,也就是把认识和知识本身看成是运动的主体。这样,在讨论客观知识世界的发展问题时,就可以暂时避开主体与客体的二级对立,而纯粹地分析知识本身的运动和发展。而思维科学的研究是离不开主客二分的。如果只对认识和知识作现象学的研究,我们会发现:认识和知识就像生物有机体一样是由细胞和“胚胎”发育起来的;然后进化为完整个体并经受选择;在实践主体(知识的接受者、运用者)那里得到完善和深化;最后当没有任何被选择机会的时候就会走向死亡。因此,知识本身的存在和发展是有特殊规律可循的。知识科学就是要去研究、发现这些特殊规律。 当然,按照传统的概念,知识也属于精神的范畴,因此,研究知识问题的科学可以看成“认识论”的分支。如果这样理解的话,认识论的概念就被扩大化了。但另一方面,认识论属于哲学的分支,如果知识问题仅仅放在认识论里讨论,那就把知识问题仅仅当成一个哲学问题了。这显然是不恰当的: 第一,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问题远远超出了哲学的研究范畴,而是同社会学、文化学、教育学、传播学、信息学、管理学等许多具体科学直接相交织的。要是还仅仅把它当成哲学问题,就根本解决了有关知识世界的复杂问题,无法回答知识经济时代的许多课题。 第二,虽然知识问题最早是由哲学提出来的,然而跟许多其他问题都是由哲学最早提出但最后都独立出来的一样,知识问题完全有可能独立成为科学。例如,心理学最早是同哲学“生活”在一起的,但现在却独立成为心理科学,成为整个思维科学的一部分。 第三,知识科学也不宜放在思维科学里,作为思维科学的一个分支。因为主观世界和知识世界毕竟有着不同的特征。而且,按照自然、社会、思维和知识这四个“世界”来看,与自然相对的有自然科学;与社会相对的有社会科学;与思维相对的有思维科学,惟独没有与知识世界相对应的知识科学,这似乎不太“协调”。 第四,建立知识科学之后,我们可以把许多学科归类的“尾巴”解决干净。例如,现在的学科分类里,图书情报学既不属于自然科学,又不属于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只好单独归类。甚至包括教育学也同样如此。我们认为,这些“尾巴”其实是因为缺乏知识科学这个门类而造成的。如果承认了知识科学的地位,许多的关于学科分类的问题将迎刃而解。我们可以把所有的具体学科干干净净地归类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和知识科学里。于是,有关部门在设立科学研究基金的时候,也可以按照这么四大类别分别设立不同的基金。这就不会出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里都没有教育学课题的尴尬局面了。 知识科学专门研究知识问题,因此它应当是一个跟其他各个科学门类和具体的科学分支都相关的领域。正是这些门类的研究所取得的结果客观化成为知识,才构成知识科学的对象。而且跟其他科学的研究一样,知识科学的研究方法还得借助于所有已有得学科。所以,知识科学同其他科学门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 总之,我们提出建立知识科学的设想,以供大家讨论。
摘自何云峰:建构知识科学作为一个新的科学门类,载《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3年01期,第80-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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