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何云峰 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
杨龙波 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特聘副研究员
田思敏 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李文立 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要对国际非政府组织加入基层选举的实际情况做深入而全面的分析,不宜简单地将“独立候选人”都看作是这些组织的“别有用心”。基层选举中出现的现象背后是否隐藏着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身影?国际非政府组织在此事件中的作用究竟是“蓄意破坏”还是“合作交流”?“独立候选人”事件是偶然事件还是由于选举制度不完善所导致的?这些问题需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以目前”独立候选人事件“为例,我们必须区分“独立候选人“和”公开自荐人”的差别。“所谓独立候选人(实为”公开自荐人“)现象已经显示出了”竞选“的趋向,这不是人们喜欢不喜欢、允许不允许的问题,而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必然。它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规律,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我们必须科学正确对待之” 。而其实质上是如何保证宪法和选举法所规定的选民的“被提名权”得到充分实现。因此,在实践中任何扩大“独立候选人”中的“独立”的内涵的做法既不科学,也没有必要。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就可以看到不同的“独立候选人”背后并不是都存在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支持或者怂恿,也有很多的公民出于对参政议政的兴趣而采取的正当公民行为,不能把正当行使公民权利看成是国际阶级矛盾,而另一方面一旦所谓的“独立候选人”背后有国际非政府组织推波助澜,破坏正常的选举工作,那我们也决不能姑息。
尤其要完善基层选举制度,实行可控制的公开竞选,并大力培育亲政府型候选人的竞选能力。目前,我们的基层选举几乎都没有设定公开竞选的环节,这对普通候选人是不公平的。为了让选民更多地了解候选人,可设立专门的竞选网站,集中所有的合法候选人(包括海选候选人)信息于一体,网站可以设立相应的微博或论坛功能,供候选人和选民进行交流,及时回答选民的提问和关切。同时,也可以允许候选人在所在选区内散发宣传单张,但必须事先到本地选举办备案,并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和纸张规格,单张印数也要统一限制,宣传内容可规定:只介绍自己,不得评论或攻击其他候选人。选区内的手机短信竞选可统一限定次数和字数。公开演说的场地可按选区予以固定,不允许在指定场所之外进行,演说时间可由本地选举办统一分配。每个候选人的竞选方案都必须实现制订好,并由选举办备案。任何人不得从事竞选方案之外的任何形式竞选。公开竞选可以暂时限定在正式候选人范围内。所有候选人的公开竞选经费统一限定在2000元以内,并且需自己承担50%。为了防止国外非政府组织“训练”各种“独立候选人”,应该对那些亲政府型候选人采取竞选力提升方面的培养措施,利用党校等阵地对这些人才进行专项培养,或者将竞选能力培训内容纳入副局级及以上的干部任用必备条件之中,没有公开竞选能力的后备干部,不予提拔和任用。也要注意对一些非担任领导职务但亲政府且有威胁和影响力的候选人的公开竞选能力的培育。
注释:
1. 浦兴祖:“独立候选人“现象辨析,《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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