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城市都对拒载有规定,比如一年拒载两次就要吊销牌照,但是对于乘客应该负有怎样的义务提及得却不多。拒载的原因很多,比如出租车司机有意挑选长途客,或者不选择某一类的乘客,但有些时候,出租车司机也有他们自己的难处,比如遇到一个喝醉酒,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乘客,如果一刀切地规定出租车司机不能拒载的话,作为管理者当然觉得方便,因为只需要依照一个规定作出一个处罚,但是却对司机们造成了不公平。
在讨论出租车拒载等问题的时候,首先要认清的一点是,出租车其实承担着公共交通服务的责任,而不是单纯的赢利工具,清楚了这一点,才能够讨论出租车司机应该承担怎样的义务。
香港规定出租车司机不能拒载,兜路,或者在没有取得乘客同意的情况下,让其他人上车,非常详细。但是同时,也规定了乘客的责任。比如,乘客不能在出租车上粗言秽语,或者做出不守规矩的动作,不能够在车辆移动的时候上车下车,如果司机合理认定,乘客的衣着会弄脏车,都可以拒载。当然,如果乘客不服,那可以直接报警。
事实上,只要法规清晰,而且能够让人们相信,遇到了问题,只要找到负责的部门,就可以根据法规得到处理的话,那是不需要太多的人站在街头来进行监督工作的。 (摘自10月23日《潇湘晨报》作者 闾丘露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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