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云峰;发表于《社会科学报》2009年10月14日,发表时略有删节。
大学收费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所以,一直引人注目。目前有不少人认为,我国的大学收费太过昂贵,导致不少中低收入家庭子女上不起大学。不过,笔者以为,我国今天的大学收费不是收费太贵的问题,而是收费制度十分混乱,收费不合理,导致大学收费怪象丛生。最典型的表现是,大学的成本与收费完全倒置。看看我国今天的大学,投入越多,成本越高的学校收费却低廉。庞大的大学机构在信息化、技术化、小班化、人力资源越来越昂贵等各种因素推动下,办学成本不断升高。但很多大学的收费却跟成本完全没有关系。收费甚至比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还便宜。一些条件差、硬件落后、师资匮乏的高校(特别是)却收费高昂。表面看来,这种收费制度似乎有道理:民办大学是民间集资,没有或者很少政府资助,所以收费自然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而公立大学由公共财政资助,所以应该收费低廉。然而,这样的收费制度却严重阻碍民办大学的发展:谁都不想上民办大学,导致民办大学生源严重缺乏,很多难以维持。按照基本的常识,任何收费都应该跟成本挂钩。从办学成本来说,我国的公办大学因为规模、科研投入、人力资源各个方面的因素,成本总体上要远远高于民办大学,而收费却恰恰相反,这在世界高等教育体系中是独一无二的怪象。有的人会以美国或者其他西方国家的大学为例,在那里公办大学往往比私立大学便宜。实际上,这是只看到表面现象。美国的事实确实是这样。但是,总体来说,其私立大学的质量要高于公立大学,而质量高的大学则需要更高的成本来维持,所以其私立大学的收费高于公立大学,这是完全符合基本规律的。反观我国的大学收费却完全背离了这条规律。质量越高,收费却越便宜。现在,有的学校除了创办之初有较大投入外,以后就开始坐收学费。在这些办学质量一般的学校,学生甚至承担了超出办学成本的费用。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既然高等教育由免费改为收费,那就要合理设计收费制度。这样的跟成本完全不挂钩的收费制度严重背离了世界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
那么,什么样的大学收费才是合理的呢?答案非常简单:符合成本决定价格规律的收费才是合理的。按照这样的原则收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设计:
首先,可将大学收费与办学成本紧密联系起来。第一,应该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进行统一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民办高校投入的监管。民办高校由社会力量资助,其每年的投入也应纳入统一监管体系。高校自筹部分资金同样也应统一监管。高等教育投入是计算大学收费的基本依据。只有统一监管,才能真正把握我国高等教育的投入状况。第二,应将我们的大学分成不同的类别,并根据各类别的大学分别计算出每培养一个学生所需要的社会平均成本。例如,可将民办高校归为一类。由于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招生计划的时候,对民办高校的总招生人数是完全掌握的,加上统一监管后民办类高校每年的总投入也是知道的,这样就可以计算出民办高校类的生均办学成本。第三,按照世界惯例,高等教育成本不能完全靠学费来承担。大学虽然属于非义务教育,但国际公认的是,接受高等教育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接受高等教育是贫困人群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之一。正因为如此,所以各国政府又往往拒绝将高等教育完全市场化。政府对高等教育仍然尽力给予公共财政资助。因此,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各类别高校之办学成本应由学生承担的比例,再根据生均办学成本来计算出各类高校的学费。考虑到各个民办高校的不同特点以及先期投入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可以将学费占成本的比例约高于公办大学,也可以允许每个学校有一定的自由定价幅度。
其次,本科生收费可实行以需要为基础的保障性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制度。大学教育既然属于非义务教育,就需要收取学费。尽管学费可能只占高等教育成本的很小部分,但收费是世界各国比较普遍执行的政策。世界上只有少数一些国家的高等教育不收费。我们目前是采取收费上大学的制度。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问题是,如何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子女能够同等地有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一些高质量的大学在收费跟成本挂钩后,学费肯定会上升。如果没有相应的本科生收费配套制度,中低收入家庭子女受到的影响会更加明显。这需要两种制度设计:第一,本科生必须实行以需要为基础的保障性助学金制度。就是说,根据收入和学生的学习成绩情况,学生应该可以获得占学费总额一定比例的助学金。例如,对依靠低保为生的大学生,学校可给予相当于学费和生活费之和的80%以上的助学金;对于中等收入家庭的大学生,可以给予40%~80%不等的助学金。第二,剩余不足的部分应该通过助学贷款或者学生自我勤工助学来补充。这样,即使是中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也可完全依赖于助学金加贷款或勤工助学的方式接受高等教育。
最后,研究生收费可根据不同类型分别予以收费和免费,对全日制研究型研究生可实行大面积高额奖学金。研究生一般分为两大类:一是研究型;二是专业型(或课程型,如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等)。研究型研究生一般又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种。专业型研究生一般来自实践部门,并要求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从世界各国特别是英美国家的经验来看,全日制研究型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往往是知识创新的主力军。据说,哈佛大学60%~70%的科研成果都是研究生贡献的。所以,对全日制研究类的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应该给予高额奖学金,以鼓励年轻人去进行知识创新。比如,可考虑让全日制研究类博士生奖学金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80%左右;全日制研究类硕士生奖学金可以稍微低些;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和专业课程型研究生自身都具有一定的收入,对他们应该完全按照跟成本挂钩的办法收费。如果实行这样的研究生收费制度,我们高校的创新能力必将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也必然吸引更多的人才去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从而使高校的研究生招生有更加丰富的生源。目前,有些大学正在对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已经或者准备执行完全收费的制度。笔者以为,这对中低收入家庭子女进入高端人才队伍将非常不利,同时也会严重影响高校创新能力的提高。
总之,应该完完全全地重新设计我们的大学收费制度。
(作者何云峰;发表于《社会科学报》2009年10月14日,发表时略有删节;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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