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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群体性新闻事件点击率达百万 干部不适应 |
添加时间:2009/6/3 20:11:16 所在栏目:『劳动组织与管理研究室』 阅读:3245 作者:瞭望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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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干部应将网络民意看成人民群众诉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对待,及时回应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在沪苏渝皖等多个省市采访时发现,群体性事件不仅发生在现实世界中,在网络上同样发生。而其中的一些负面“网上群体性事件”,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损害百万群众心中的党政机关形象。对此,许多地方党政干部还缺乏足够明确的认识,对网民回应不足、不及时、不充分的现象普遍存在。多位受访专家建议,应提高干部对“两个舆论场”的敏感度,认真回应多形式的群众诉求。
网上“一呼百万应”现象
“在网络上,一个普通人就可能做到‘一呼百万应’”,安徽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车敦安说。
如2008年11月的“干部出国旅游清单”事件,本刊记者2009年2月在网上搜索,仅“温州赴美考察团”一项,相关网页就高达八万多个。仅一条相关新闻的网页,网民评论就高达8098条。
“这一事件的网上点击数至少是在百万人次以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蒋家平说。在相关部门对事件涉及干部作出免职等处分后,这一网上群体性事件才告一段落。
近期“百万级点击率”的“网上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如“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等。
同样,另一情形“网上群体性事件”也同样是“一呼百万应”,比如汶川特大地震中,网民对参与救援干部的好评铺天盖地;中国向索马里派出护航舰队等事件中,在网上均引起了“百万级的点击”。
记者发现,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和其中的公职人员,极容易成为网络热点新闻炒作的焦点。
例如以“史上最牛”、“天价”等词搜索,就会发现“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史上最牛的官腔”、“史上最牛的官员语录”、“史上最牛服务通知”、“史上最牛公章”、“天价烟局长”、“天价薪酬高管”、“天价表县委书记”、“天价公款账单”等话题,无一例外都是网上热点。而且总是呈现为“滚动散发型”,过一段时间总能出现类似的一个帖子引发网民热议。
曾任上海市政府新闻办网络新闻管理处处长的张晓宇说,“史上最牛”加“三公部门”型的网络事件,溯其本源其实就是公共部门和公职人员“涉腐”、“涉富”、“涉权”等三类事件。在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背景下,人们对于公权力如何参与社会利益的调整非常敏感,因此才会对这些网络事件如此关注。
蚂蚁网CEO麦田等互联网专家说,多元性是网络意见表达的突出特征,但是在涉及“三公部门”的负面新闻时,往往看到的是一边倒的批判浪潮。
“网上群体性事件”有新趋势
有关专家对近几年发生的十多起互联网内外的“群体性事件”分析后发现,这些事件有三种类型,并呈现出网上、网下群体性事件联动的特点。
一是“现实与虚拟并存型网上群体性事件”。如重庆、三亚等地发生的出租车司机罢运,先是出租车司机小规模群体性抗议,同时一些人把相关情况散布到互联网上引起更多人关注,随后形成了两个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即现实社会的全城出租车司机罢运,与网上以出租车司机为主要话题的群体性讨论。这两个事件互相“感染”,增加了事件对抗性。
二是“现实诱发型网上群体性事件”。如“周久耕事件”,直接诱因是南京江宁区房产原局长周久耕在会上,发言反对房地产商降价以及抽名贵烟。他的言行引发了网上持续热议,主要矛头集中到官员的职务消费上。现实社会并没有发生群体性对抗,而网民在网上则形成了强大的“表达对抗”。
三是“现实诱发网内网外变异型群体性事件”。如奥运火炬海外传递中,一位青岛籍留学生高举藏独旗帜遭到网民强烈谴责,引起了网上大规模的群体性抗议,然后逐步升级到“人肉搜索”,当得知这位学生父母在青岛的住处后,一些网民聚集到那里抗议,在各方劝阻下事件才得以逐步平息。
安徽省多位接受采访的基层干部认为,这类“网上群体性事件”的后果,在于事件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让大量群众对党委政府的看法发生某种根本性的改变。
一些基层干部分析,近期出现的一些“网上群体性事件”折射出在金融危机影响逐步扩散的情况下,整个社会情绪正在发生悄然变化,网民行为也有变化:
“从说到做”。网民开始对看不顺眼的干部违法违规行为动真格。过去,网民也多次在网上曝光某些党政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但多是“说说就罢”。而在近期,网民呈现出“不处理当官的就绝不罢手”的态度。
政治意识、参与意识萌发。如干部出国消费清单公开后,对有关干部作出了处理。随后,一些网民主动曝光一个个清单,曝光-查处-免职这样的“定律”,大大增加了网民的主动意识、主体意识。
不少基层干部还不适应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近期某些网群事件频发,暴露了基层党委政府对处置这类网群事件的手段薄弱,而这个薄弱的背后,是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对网上群体性事件缺乏清醒认识。
受访的基层干部将处置“网上群体性事件”的手段缺乏概括为“三个进不去”:对网络,基层党组织“进不去”,思想政治工作“进不去”,公安、武警等国家强制力“进不去”。
更关键的是,一些基层干部反映,部分基层党委政府目前依然认为“网上群体性事件”仅是百姓闲暇之余的聊天,而对其造成的心理情绪影响,进而导致人心向背的政治影响缺乏正确认识。
这就导致一些负面消息甚至不实消息扩散,引发网络民意沸腾时,地方党委、政府仅仅依靠公安网络警察、地方宣传部门去应对处理,孤军奋战。
但上述两个部门在处置网上群体性事件时都有很大的局限。从公安网络警察看,其力量受到现行体制、技术的限制。安徽省一位公安网监主管干警说,网络没有属地划分,可在现实中,各地公安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网上出现群体性事件时,往往是天南海北的网民就某一地的某件事形成聚集,如何把我们本已有限的网络处置手段整合,在紧急时能够做到快速联合反应,加以有效处置,目前尚无良方。
从地方宣传部门看,则缺乏法律手段。目前,我国每天新增3000家网站,其中90%为体制外的商业网站。对他们传播转载不实信息,应依法管理,而现在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此外,由于外资大量进入中国互联网关键企业,一些网站的倾向明显受到外资影响。
处置手段不足,主因还是基层干部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认识相当不到位。
比如有的县处级基层干部向本刊记者“倒苦水”:“现在工作压力和强度比过去高得多,要完成的考核指标也比过去多得多,就这样累死累活老百姓还是不满意。真是想不通。”
还有的基层干部对互联网存在明显的对立情绪,认为网络热点事件大多是“炒作”,不足为信,没什么大不了的。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负责“公共行政与媒体关系”课程教学的王石泉博士对此深有感触。他认为,过去许多基层领导干部对媒体存在着“不敢说,不会说,不能说”的问题,现在互联网传播时代,除了这三大问题之外,还有许多领导干部对当前网络传播的规律理解程度不深,还习惯于“宣传部把关”,结果导致“小问题引发大热点”,最终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王石泉等干部教育培训专家提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国传统文化就非常强调个人细节,加上网络高倍的“放大器”、快速的“传播器”等特点,互联网时代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在“聚光灯”下。他建议,今后对领导干部的培训,要特别增加“互联网时代中,领导干部应当如何提高党性修养和执政能力”的内容,通过深入分析近年来网上热炒的多起涉公案例,总结出其中的规律和教训,教育领导干部树立更加健康正确的财富观、权力观,维护好党和政府在互联网上的公共形象。
处理好两个“网络舆论场”
调研中互联网专家指出,在涉及公共权力的互联网舆论中,实际存在着两个舆论场,一是各级党和政府通过权威发布和权威解读等方式,自上而下主动释放信息而形成的“官方网络舆论场”,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是信息的主要来源,网络等新媒体只是传播载体;另一种是依靠网民自下而上的“发帖,灌水,加精,置顶”而形成的“民间网络舆论场”,“草根网民”和论坛版主是这种传播模式的主体。
麦田等专家认为,目前这两个舆论场从关注内容到文章写作形式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实践中,“官方网络舆论场”在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等重大题材上占据统治地位,而“民间网络舆论场”在贪污腐败、贫富差距、行业垄断、社会保障、城乡差距等民众关心的话题上,更容易被网民认可。如何处理好两个“网络舆论场”的关系,让党和政府的声音以老百姓更加看得懂、好理解、能接收的方式传播,成为互联网时代“网络护牌”的另一项重点工作。
近年来中央和部分省市领导主动上网与网民互动交流这种形式,网民对此持非常正面的评价态度。心理学专家肖泽萍说,看到领导干部在线“网聊”,一问一答之间就会让网友产生“同时存在”的感觉,一下子拉近了决策者和群众的心理距离,增加了民众对权力的亲切感。此外,许多法律法规和行政决策事先上网征求意见的做法,也得到网友们的普遍好评。
而对于过去几年中各地逐渐建立起来的新闻发布制度,虽然能够第一时间将政府的决策通报给社会,但有些因为发布内容文件化倾向太严重,基层群众又无法互动交流,传播的效果反而偏弱。现在看来,只有一些针对突发事件和热点领域的新闻发布,才能最终成为网络传播的热点事件。因此如何完善网络时代的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王石泉等专家指出,互联网时代下,每个公职人员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言人”,传播是政府行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还有许多基层干部对此认识不清。培训干部在互联网时代中如何主动设置议题,提高政府传播效果,在当前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瞭望》文章:网络内外群体性事件有交织放大之势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近几年来发生在互联网内外的群体性事件出现了交织放大的趋势,增加了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和防范阻力。有关人士认为,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些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动员手段和传播主渠道,应针对民意加大工作力度。
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的一种激烈表现形式,参与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过去,群体性事件存在一定地域性,传播半径有限,社会知晓率不高。随着我国网民激增,群体性事件的形成途径和传播方式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出现了网内网外互相推动、互相影响的新特征。
我国当前处在群体性事件增多的社会阶段,各种直接利益冲突和非直接利益冲突成为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主因。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教授童心说,两种类型的冲突往往叠加在一起,在同一个群体性事件中聚集了两种利益类型的人群,这个趋势值得高度关注。
童心分析,南京周久耕事件、深圳林嘉祥事件,其群体性都表现在互联网上,据有关统计数字显示,这两个事件中参与讨论表达的网民分别达到了100万和180万。
周久耕事件实际上没有直接利益人,网民主要是针对其关于房价的不当言论和公款奢侈消费进行“声讨”。这个非直接利益冲突背后,实际上是长期积累的对高房价不满和对官员高消费不满的社会情绪。
而林嘉祥事件中,既有直接利益冲突对象,即被猥亵的小女孩及其父母,也有非直接利益冲突对象,即广大网民。两个直接利益冲突双方是一起孤立的事件,但在网上却引起了能量级很大的群体性表达。
而在几个城市爆发的出租车司机罢运群体性事件,是典型的利益冲突型群体性事件。
一些专家指出,当前要注意防范两类群体性事件发生,一类是涉众直接利益冲突群体性事件,比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涉及的利益群体很大,处理不当就可能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特别是网上群体性事件会更突出;
一类是直接利益冲突引发非直接利益群体性事件。如几年前安徽池州群体性事件中,孩子划了老板的车,老板打了孩子。这个普通纠纷由于一方身份是老板,激怒了更多非直接利益群众加入到这个事件中,最后发展到冲击政府、烧砸警车。近年发生的多个重大群体性事件都带有这样的特点,即社会群体把平时积累的不满情绪带到一个具体的冲突事件中酿成了更大的群体性事件。
一些研究社会矛盾的专家认为,现实群体性事件和网上群体性事件虽然都有直接的诱因,但导致事件升温往往是为释放社会情绪。当前,应对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应对好两个心理和三个情绪。
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博士张海波说,群体性事件有两个主要心理特征,一个是“闹大才重视”的心理,特别在涉及拆迁、征地、村务管理、企业改制等矛盾时;二是“热衷曝光”的心理,特别是涉及干群矛盾、警民矛盾以及贫富矛盾时,存在网络炒作心理。
同时,应注意应对好三种社会情绪:一是针对群众对腐败的不满情绪,用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力度来回应社会公众的新期待,比如干部职务消费问题、公车私用问题、以权谋私问题等,都要有更令人满意的措施来解决;二是针对群众对垄断的不满情绪,应改革和监督垄断行业的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这是当务之急;三是针对群众对用人问题的不满情绪,应大力提高用人公信力,用公开透明的好制度来选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郭奔胜季明代群黄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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