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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何云峰教授:
留言日期: 2010-1-8 15:12:05
共有1条回复
[第1条回复] 回自:何云峰 回复标题:评“咨询”
回复时间:2010-1-13 19:58:16 我要评论 一般来说,做教材只要说明“改编自XXX的《XXX》”,或者直接署作者的名就可以了。如果你的作品被采用了,虽有改编,但没有署名,这是不妥的。如果教材里的内容是你的作品却署了别人的名字,那是很明显的不当行为(即使有所改编)。建议:你跟出版社交涉,看是否是编辑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的故意所为。如果属于前者,出版社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属于后者,叫他们跟该教材编写者联络,转达你的意思。至于是否要求经济补偿,最好由侵权方主动提出来,或者根据交涉的结果令你满意的程度再决定先下一步如何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