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首   首页   天气
收藏   登陆   搜索
联系   注册   留言
推荐   聊天   日历
社科论丛
好汉哲学
好汉管理
好汉人生
好汉教苑
学习方法
心灵抚慰
校园文化
学术服务
说好汉网
学人交友
好汉网主
好汉反剽
学界动态
图片影展
English
[普通留言]
保护环境 [ 帅哥 ]:就抄袭问题致新东方俞敏洪老师的公开信
点击可缩/放       你无权查看IP  帮助 

就抄袭问题致新东方俞敏洪老师的公开信回复
关闭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人人网+ 分享到开心网+ 分享到百度搜藏+ 分享到淘宝+ 分享到网易微博+ 分享到Facebook脸谱网+ 分享到Twitter推特网+ 用邮件推荐给朋友+ 打印

文章来源:http://blog.sina.com.cn/33suji 
俞敏洪老师: 
您好!我是《三三速记英语词汇》系列图书的著作权人岳德宇,本人于2007年9月22日在北京第三极书局买到了您的大作《考研英语词汇词根 + 联想记忆法》一书;从您这大作的书名来看,构成该书使用价值的主体和精华就是“词根记忆”和“联想记忆”两大块内容,其中真正的“联想记忆”部分在全书中大约有300个词条,而在这300个左右的词条中,我发现有121个涉嫌抄袭本人的著作《奇思妙想记单词》(该书名被广东世界图书出版公司的同名图书抄袭,即将起诉)和《三三速记英语词汇》系列丛书,涉嫌抄袭的大部分内容是属于“颠倒关键词顺序,增删个别字词”的高级抄袭,少数内容是“几乎一字不改”的低级抄袭。众所周知,在目前国内有关英语单词记忆的图书中,词根词缀是通用的公共知识,故此类图书的使用价值主要体现在具有高度原创性的“联想记忆”方法能够应用在全书的多少个单词上。据此,我认定您的这部作品侵犯了本人的著作权,随后将出版、销售您这部作品的出版社和书店告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此案将于2007年12月4日开庭审理。 
另外,我还发现您的《四级词汇 词根 + 联想记忆法》和《六级词汇 词根 + 联想记忆法》同样存在涉嫌侵犯本人著作权的情况,目前正在准备起诉材料。
您作为涉嫌抄袭图书的作者,应该在此次诉讼中成为第一被告负主要的侵权责任;但是法院说,如果要告涉嫌抄袭图书的作者,必须在起诉书上列出涉嫌抄袭图书作者的私人联系方式和地址,而出版社和贵公司的人又坚决不肯透露您的相关信息,因此本人只好在此以公开信的形式向您呼吁:为了充分维护您的正当权益,请在12月4日和出版社、销售商一起出庭应诉;因为图书是否真的存在抄袭问题,只有创作者本人才能说得清楚。 
对于俞敏洪老师本人和新东方,我一直是心怀敬意,最起码在写这封公开信的时候仍然如此;因为我有期待,因为我在新东方网站的网页上看到了《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职业道德准则》,该准则指出“公司将在诚信、公平的基础上,通过更好的经营而非采用不道德或非法的手段来超越其他竞争对手。严格禁止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商号和商业秘密”、“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的董事、管理者、员工和顾问等,不论他们是专职、兼职、咨询性的或临时性的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准则”。 
学英语记单词的图书不同于一般的休闲类消遣类读物,它对成千上万的学子来说,应该是高质量标准的精神食粮;如果任凭大量的抄袭拼凑之作在社会上招摇过市(据初步查证,抄袭本人著作的单词记忆图书等产品就多达近百种,而且大多是华而不实、质次价高;由此可见,我们的图书市场环境是多么令人担忧),其对学生读者的危害性是长期的、潜在的、巨大的。
我衷心的希望,俞敏洪老师能够利用自己和新东方的影响力,在保护知识产权、维护道德诚信、反对抄袭剽窃、净化学习类图书市场方面起到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真若如此,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更是我国千千万万莘莘学子的福音! 
此致 

《三三速记》著作权人:岳德宇 
2007年11月10日 

 留言日期: 2008-9-16   11:27:40  

共有0条回复
  • 共有 0 条留言,共 0 页,这是第 1 页。首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尾页
  • 前10页    后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