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是中国特有的制度。在西方国家,老百姓的意见多半通过自己直接选举的议员和参加游行来反映。而中国,老百姓主要通过信访制度来解决。但信访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一般不能越级信访。而官官相护以及信访部门本身的职权限制导致,同级信访通常解决不了大多数信访人的问题。于是,就出现越级上访。而越级上访通常还是要由信访部门转到下级政府部门去解决。结果越级上访多半等于没有作用。 信访问题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更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也体现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和态度。因此必须认证重视。不然,信访制度出现的问题可能导致社会不安定和导致政府威信下降。 我个人认为,解决信访难题的一个很好选择是建立巡回法庭制度。就是由一个辖区内的上一级法院组成一个法庭在本辖区内巡回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为了防止上一级法院跟下一个法院可能出现利益联系,甚至可以在不同辖区之间互相交换巡回法庭。例如,中级法院A向中级法院B的辖区派遣巡回法庭。C再向A派遣。高级法院A向高级法院B的辖区派遣。等等。巡回法庭要跟一般的上级法院的功能区分开来。正常的上诉应该到上一级法院去进行。而上一级法院向辖区内派出的巡回法庭只负责各种类似于信访解决不了的各种问题,也对下一级法院实施有效监督。 我建议:在建立巡回法庭的过程中,必须有高素质的法官和相关人员。另外实行严格的程序标准化制度。还要将巡回法庭判决的所有案例一律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专门的巡回法庭案例大全,供各巡回法庭之间相互学习和参照。巡回法庭的法官必须对所判案例终身负责。如此等等。 我相信如果建立起非常好的巡回法庭制度不仅可以解决目前信访的难题,而且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文/何云峰,2004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