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德辉
社会腐败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它的基本原理是什么呢?从价值论的角度,对腐败产生的价值机理进行分析,是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社会科学走向自然科学的光辉典范。
一、价值率
“统一价值论”实现了所有不同形式的价值(生活资料使用价值、生产资料使用价值或劳动价值)的统一度量,由此一来,任何社会系统(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文化系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价值的投入产出系统,其中,价值的投入过程可以看作是价值的消费过程或输入过程,价值的产出过程可以看作是价值的生产过程或输出过程。一个生产系统的价值增长速度可用价值率来衡量。
价值率:生产系统在单位时间内产出价值量与投入价值量之比值称为价值率,用P来表示,即
P=Qo/(Qi×T) (1)
式中,Qo为产出价值量,Qi为投入价值量。
二、最大价值率法则
根据耗散结构理论,任何耗散结构或人类主体(个人、集体或社会)都会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有序化规模,具体表现为最大限度地增长自己所拥有的价值量,当耗散结构或扩展耗散结构所拥有的价值量一定时,它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价值率或价值增长率,由此可得
最大价值率法则:当拥有的价值量一定时,任何耗散结构和扩展耗散结构都会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价值率。
由此可见,事物的价值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参量,它在根本上决定着该事物的生死存亡,决定着主体对于它的根本态度:事物的价值率越大,主体就会越多地向该事物追加投入价值资源,从而越多地扩大其存在规模;相反,事物的价值率越低,人就会越多地把向该事物所投入的价值资源抽调出来,从而越多地缩小其存在规模。
三、价值观的本质与客观目的
观念是人类主体(个人、集体或社会)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或主观意识,价值观是一种特殊的观念,它是以事物的价值特性为主观反映的对象,人类主体通过价值观来认识世界各种事物之间的价值联系与价值作用,并掌握各种事物价值特性的运动与变化的客观规律,客观目的在于指导人类主体的实践活动,使之按照自己的客观需要而对不同的事物采取不同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以达到最大的价值效应。一个人所拥有的价值资源是有限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本质力量,任何人都必须对所拥有的价值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这就需要以“价值观”的形式来对各种事物的价值特性进行认识和分析,从而引导和控制人把有限的价值资源投入到合理的领域,最大限度地减少价值资源的浪费,提高价值资源的利用率,使价值资源实现最大的增长率。
总之,价值观的本质就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的主观反映,其客观目的在于识别和分析事物的价值率,以引导和控制人对有限的价值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以实现其最大的价值增长率。
四、价值观的基本构成要素
事物的价值特性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有使用价值特性、劳动价值特性、价值层次性、价值多样性、价值稳定性、价值率特性等,对于人类主体来说,价值率特性是任何事物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价值特性。
价值率:是指人与事物发生价值作用时在单位时间内该事物产出的价值量与投入的价值量之比。
根据统一价值论所提出的“最大价值率法则”和“选择倾向性法则”, 事物的价值率越高,人就会越多地向该事物追加投入价值资源,从而越多地扩大其存在规模;相反,事物的价值率越低,人就会越多地把向该事物所投入的价值资源抽调出来,从而越多地缩小其存在规模。也就是说,事物的价值率越高,人对它的肯定态度就会越坚决,对它的支持力度就越大,就会越多地向该事物追加投入价值资源,从而加速了它的发展;相反,事物的价值率越低,人对它的否定态度就会越强烈,对它的反对力度就越大,从而加速了它的灭亡。有些事物虽然具有很多的使用价值量,但人如果要得到它或生产它必须付出巨大的劳动价值量,其价值率可能很低,则人决不会向它追加投入价值资源;相反,有些事物虽然具有很少的价值量,但人如果要得到它或生产它只需付出极少的价值量,其价值率可能很高,则人照样会向它追加投入价值资源。事物的价值率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必然会反映到人的头脑中,从而形成“主观价值率”,即
主观价值率:事物的客观价值率P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反映,用ω来表示。
由于价值率是事物最基本、最重要的价值特性,那么,主观价值率必然是价值观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决定和制约着价值观中的其它内容,它是价值观中的基本构成要素。有些人之所以重视某一事物,就是因为他相对于别人对该事物具有较高的主观价值率;有些人之所以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就是因为他们对于反映长远利益关系的事物的主观价值率较低,对于反映眼前利益关系的事物的主观价值率较高;有些人之所以能够为了理想和事业可以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就是因为他们对于理念和事业的主观价值率要大于其人生的主观价值率;等等。总之,人们的价值观情况(即对于所有事物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情况),均可采用主观价值率的形式来描述。也就是说,人脑对于事物价值率主观反映值(即主观价值率)是价值观的基本构成要素。
五、价值观的数学描述
世界上的事物是复杂多样的,人对于所有事物价值率都会有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一个观念,即形成一个主观价值率,用以指导自己的生理、行为和思维活动。这样,由许多的主观价值率就构成一个复杂的、有机的价值观念体系。由此给出价值观的数学表达式。
价值观矢量:主体对于所有事物价值率的主观反映值(即主观价值率)所组成的数学矢量,称为该主体的价值观矢量,用W来表示,即:
W={ω1,ω2,…,ωn} (2)
由于价值形式是多层次的,因此价值观念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的观念体系,可用“价值观矩阵”来描述。价值观矢量或价值观矢量矩阵统称为价值观。
六、合成价值观的数学描述
不同的人类主体对于同一事物往往拥有不同的价值观,根据人类主体的不同,价值观又可分为个人价值观、集体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三种基本形态,其中,集体价值观是由集体各成员对于同一事物的价值观合成而来,而社会价值观又是由社会中的各集体对于同一事物的价值观合成而来。
合成价值观:设集体是由个人C1、C2…CN所组成,则集体对于同一事物的价值观称为该事物的合成价值观,用∣WC∣来表示。
集体价值观通常并不等于各成员价值观的代数和,但必定与各成员的价值观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可以证明(从略):
WC=∑(WCi×Si) (3)
其中Si反映了个人价值观对集体价值观的影响程度,称为价值观影响权数。
七、影响权数的分布情况
1、极端民主状态。当集体中所有个人的影响权数相等时,即Si=1/n,则
WC=∑WCi×∑=∑WCi (4)
即集体价值观等于各成员价值观的代数和,这时的集体处于极端民主状态。
2、极端集权状态。当集体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响权数为1,而其他成员的影响权数均为0时,设(S1=1,Si-0,i≠1),则
WC=∑WCi=WC1 (5)
即集体价值观只取决于某一个人的价值观,这时的集体处于极端集权状态。
3、一般状态。当Si>1/n时,说明这个成员对于集体价值观的影响程度大于平均水平,因而属于领导者或统治者的行列;当Si<1/n时,说明这个成员对于集体价值观的影响程序小于平均水平,因而属于被领导者或被统治者的行列;当Si=1/n时,说明这个成员对于集体价值观的影响程序等于平均水平,因而属于“平民”或“自由人”的行列。
八、影响权数的几点说明
关于影响权数,有几点说明:
1、当没有外来因素的影响时,集体价值观的影响权数之代数和等于1(即∑Si=1);当有外来因素的影响时,集体价值观的影响权数之和小于1(即∑Si<1)。
2、外来因素的影响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任何一个集体总会归属于一个或若干个更大的集体,因而其价值观总会受一个或若干个更大集体的影响;另一个方面任何一个集体总是与其它集体或个人存在一定形式的社会关系或利益联系,因而其价值观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其它集体或个人的影响。
3、影响权数可分解为正式影响权数和非正式影响权数两个分量:正式影响权数就是集体正式地、公开地、明确地、主动地赋予某个人的权力,通常由这个人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所规定的权力与职责来决定;非正式影响权数是集体非正式地、非公开的、模糊地、被动地认可这个人对于集体决策过程和行为过程的影响来决定,如丰富的工作经验、娴熟的专业技术、高尚的道德情操、织密的社会关系网等,使这个人通过影响集体其它成员(特别是老上级、老同事、老部下、亲戚、同学、朋友等)的价值观,从而间接地影响集体的价值观。
九、权力的价值本质
权力社会科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理论界对权力的定义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社会学认为,权力是指产生某种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潜力;许多心理学家视权力为人们行动和互相作用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的动机;还有人认为,权力就是一种与理解的预测行为特别有联系的动机。这些定义均没有揭示权力的真正本质。
价值是人类一切社会事物的核心内容:任何形式的社会关系如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关系,在本质上都是价值关系。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有效地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并充分地利用各种价值资源,这就需要人对自己的价值资源和他人的价值资源进行有效地影响和制约,这就是权力的根本目的。总之,权力的价值本质就是主体影响和制约自己或其他主体价值资源的能力。
十、权力的精确定义
“统一价值论”实现了各种不同形式(生活资料使用价值、生产资料使用价值或劳动价值)价值量之间的统一度量,且其度量单位就是能量单位(焦耳)。主体无论是对那一种形式的价值资源进行影响和制约,都可以采用以能量为统一度量单位的价值量来描述其影响和制约的程度。
根据权力的价值本质,对权量和权力进行如下精确定义:
制约权量(简称为权量):设事物的价值量为Q,主体对于该事物的制约权数(或影响权数)为Si,则把Si×Q定义为主体对于该事物的制约权量,即
Qp= Si×Q (6)
制约权力(简称为权力):设事物在单位时间所释放的价值量为U,主体对于该事物的制约权数(或影响权数)为Si,则把Kp×U定义为主体对于该事物的制约权力,即
Up= Si×U (7)
其中,Up= Qp /T,U = Q /T,0≤Si≤1。
十一、权力的基本特征
权力反映了主体对于价值资源的使用方向及使用规模(或流量)所进行的影响和制约程度,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主体的制约权数越大,其权力就越大;
2、被影响和制约的主体的力量越大,影响和制约主体的权力就越大。
3、主体所影响和制约的其他主体的价值资源,一般总是朝有于主体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的方向投入的,在没有其它方面的制约的前提下,主体所影响和制约的价值资源总有当成自己的价值资源来看待。
4、被制约主体与制约主体之间通常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相关性或利益从属性。
十二、决策过程的客观要求
主体的决策过程一般可以分解为如下几个基本步骤:
1、确立价值目标。人在某一时期内通常会有若干价值需要,并在大脑中会形成相应的主观欲望,这些欲望的满足具体表现为某一种目标价值事物(如食物、金钱、地位或爱情)的获取或价值目标的实现。而一般来说,目标价值事物是主体通过某种超复杂行为来实现的,即某种超复杂行为是实现某一种目标价值事物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根据“统一价值论”的“最大价值率法则”, 主体确立价值目标的基本原则是,选择具有最大价值率的目标价值事物。也就是说,价值目标的确立过程,实际上就是主体对于若干个超复杂行为进行比较和权衡,选择出具有最大价值率的超复杂行为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
2、设计整体规划。人能够针对已经确定的价值目标,设计出一个整体规划,并对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安排。由于任何一个价值目标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复杂行为来实现,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可以看作是一个复杂行为,这一系列的复杂行为可以看作是一个超复杂行为,因此设计整体规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超复杂行为的设计过程,具体而言,就是主体根据“最大价值率法则”,把多个复杂行为按照不同的结构方式(时间顺序、空间顺序和逻辑顺序)进行排列组合。
3、制定实施细则。整体规划确定以后,对于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就需要进行具体安排,这就是实施细则的制定。由于任何一个复杂行为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简单行为来实现,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可以看作是一个简单行为,因此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复杂行为的设计过程,具体而言,就是主体根据“最大价值率法则”,把多个简单行为按照不同的结构方式(时间顺序、空间顺序和逻辑顺序)进行排列组合。
4、落实具体行为。实施细则确定以后,对于每一个具体行为需要进行落实。由于任何一个简单行为,通常需要多个本能动作(无条件反射或一级条件反射)按照一定的结构方式来协调完成,因此具体行为的落实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简单行为的设计过程,具体而言,就是主体根据“最大价值率法则”,把多个本能行为按照不同的结构方式(时间顺序、空间顺序和逻辑顺序)进行排列组合。
由于任何具体行为都会涉及一个或若干具体事物,具体行为的价值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涉及的所有具体事物的价值率,即具体行为的价值率等于各相关事物的价值率的合成价值率。
因此,要想正确地确立目标价值事物,就必须正确认识各种目标价值事物的价值率,即认识各种超复杂行为的价值率;要想正确地设计整体规划,就必须正确地认识各种复杂行为的价值率;要想正确地制定实施细则,就必须正确地认识各种简单行为的价值率;要想正确地落实具体行为,就必须正确地认识各种与简单行为相关的各种事物的价值率。总之,主体的决策过程和决策执行过程,实际上就是主体对于所有相关价值事物的价值率的认识过程、组合过程、选择过程和执行过程。
总之,正确认识所有事物的价值率(即形成正确的主观价值率或价值观),是主体进行决策和执行决策的客观要求。
十三、权力行使的客观要求
权力是集体赋予一个人(或少数人)用以能动地支配集体价值资源(包括人、才、物)的能力。显然,一般情况下,集体赋予一个人支配价值资源的权力,主要是因为集体信任或依赖这个人,其客观目的在于要这个人能够有效地按照集体的意志,根据集体的利益要求来支配集体所拥有的价值资源,从而为集体的生存和发展服务,而不是为了使这个人享受某种特权。
然而,集体的意志、集体的利益要求通过什么方式来体现呢?价值观是一种特殊的观念,它是以事物的价值特性为主观反映的对象,目的在于指导人行为和思维,使之按照自己的客观需要而对不同的事物采取不同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以充分利用有限的价值资源,并使其达到最大的价值增长率。反过来,一个人所拥有的价值资源是有限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本质力量,为了对事物采取正确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就必须首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大胆地坚持和有效地运用这种价值观。总之,主体的意志与愿望必须通过正确的价值观才能真正地体现出来,主体的利益要求必须通过这种正确的价值观的有效运用才能得以维护和满足。
由此可见,集体的意志、集体的利益要求通过集体的价值观来体现。也就是说,为了有效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充分地满足集体的利益要求,集体的决策者、执行者必须在“集体价值观”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行使权力,并按照“集体价值观”来评判决策者、执行者的权力使用的最终效果,这就是集体对于权力行使的客观要求。
十四、权力行使过程的两种制约力
一个拥有权力的人通常会同时受到两种价值观的作用,一种是当权者的个人价值观,另一种是当权者所代表(或代理)的集体价值观。其中,个人价值观将会引导当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尽可能地体现个人的意志与愿望,尽可能地满足个人的利益要求(即私心);集体价值观将会引导当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求充分体现集体的意志与愿望,要求充分地满足集体的利益要求(即公心)。其结果是,这个拥有权力的人在其权力行使过程中实际所表现出的实际价值观通常介于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之间,即“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同时对“实际价值观”产生两种引力。第一种引力就是“私心力”,即当权者的“个人价值观”对于其实际价值观的引力;第二种引力就是“公心力”,即当权者所代表的“集体价值观”对于其实际价值观的引力。
也就是说,权力行使者在个人价值观的“吸引下”所表现出的“实际价值观”,总会或多或少地偏离集体价值观,从而使集体的利益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损失;同时,权力行使者在集体价值观的“吸引下”所表现出的“实际价值观”,总会或多或少地偏离个人价值观,使个人的意志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折扣,使个人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十五、价值观的差异度
人类主体之间的价值观是千差万别的,怎样来描述两个不同价值观的差异程度?为此提出“差异价值观”的概念。
差异价值观:设主体A与B的价值观分别是 Wa、Wb,则将ΔWab=Wa-Wb定义为主体A相对于主体B的差异价值观。
“差异价值观”与“偏差价值观”有本质上的不同,前者是指两个主体之间的价值观差异,而后者是指同一个主体的价值观偏差。
价值观差异度:两个主体的合并价值观的差值,称为价值观差异度,即
|ΔW|ab=|Wb|-|Wa| (7)
十六、公心力与私心力的价值分析
1、私心力。私心力来自于被授权者,当权者(即被授权者)在自身价值观的作用下,在权力允许的范围内,将会自发地使自己的实际价值观与个人价值观尽量保持一致,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为自身谋取利益。
私心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集体价值观与个人价值观的差异度。一个人的品德越高尚,他所追求的价值层次就越高,由于较高层次的价值往往具有较高的共享性和利他性,可以较多地兼容他人的价值,较多地兼顾他人的利益,其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的一致性就越高,私心力就越小。反之,一个人的品德越低俗,他所追求的价值层次就越低,由于较低层次的价值往往具有较高的独享性和排他性,从而较少地兼容他人的价值,较少地兼顾他人的利益,其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的差异性就越高,私心力就越大。
2、公心力:公心力来自于授权者,集体(即授权者)通过采用任免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等手段对当权者的实际价值观进行调整和控制,使当权者的实际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尽量保持一致,从而确保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害。
公心力的大小取决于各种机制的价值约束力度。各种机制的约束方法可以归结为两条:当权者的实际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的差异度越大,当权者所遭受的价值损失(或处罚)就就越大;当权者的实际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的差异度越小,当权者所得到的价值收益(或奖励)就越大。
十七、铲除腐败的基本途径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集体的当权者在权力行使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实际价值观,总会在一定程度上趋近于个人价值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偏离集体的利益价值观,给个人带来一定的利益收获,并给集体造成一定的利益损失,这就是集体中腐败产生的价值机理。
铲除腐败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推选有能力且品德高尚的人作为权力行使者,作为集体价值观的代理人(或集体利益的代表者)。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品德高尚者就是能够更多地注重长远利益、集体利益、高价值层次的利益,而较少地注重眼前利益、个人利益和低层次利益,这样,其个人价值观中更多地包含集体价值观的成份,这种人的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2、加强监督,提高透明度,使当权者能够按照集体的利益要求来行使权力。只有加强权力行使的全程监督,才能使人们清楚地知道,当权者的每一个决策和行为是否符合集体的根本利益,是否偏离集体价值观的客观要求。不过,如果监督手段的泛滥,也会提高权力行使的成本,降低权力行使的效率。
3、加强民主,实施权力下放,让更多人参与权力的行使。集体的价值观是由各个集体成员按照一定的影响权数合成而来,如果不考虑效率因素的影响,参与权力行使的集体成员越多,该权力行使的实际代理价值观就越是接近集体价值观,产生社会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小。不过,如果民主过滥的话,就会降低效率,丧失发展机遇,同时容易导致信息的流失。
4、加强制度建设,使权力行使不断朝制度化、程度化的方向发展。权力行使的制度化和程度化可以有效地降低权力行使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和模糊不确定性,加大个人价值观对于实际价值观实施干预的难度。不过,权力的制度化与程序化也会提高权力行使的成本,降低权力行使的效率,导致社会僵化的产生,降低集体对于突发事件和复杂形势的应变能力。
5、加大奖惩力度,使实施腐败的成本大幅度提高。如果一旦发现当权者的实际价值观严重偏离集体价值观,就采取严厉措施来进行惩处,就必然会缩小实际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的差异,从而减少腐败。也就是说,如果对于社会腐败的惩处力度足够大,实施腐败的风险成本远远大于实施腐败所获得的风险收益,那么腐败就会得到有效遏止。
6、确立合理的利益分配体制,以加大当权者与集体的利益相关性,使其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基本一致。提高当权者在集体中的股权,适当提高当权者的政治与经济待遇,把集体的业绩与当权者的经济与政治前途紧密联系起来,就可以使其个人价值观中更多地包含集体价值观的成份,从而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7、增加约束机制,以各种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约束方式来提高对于当权者的约束力。权力如果没有受到有效的约束,当权者的实际价值观就必然会自发地朝着个人价值观的方向倾斜,使集体的利益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个人利益,这就是“性本恶”,因此“极端的权力必然会产生极端的腐败”,寄希望于人具有天生的善良本性(即“性本善”)是不可靠的。只有加强和完善各种约束机制,才能确保当权者的实际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相一致,才能确保权力的行使能够有效地维护集体的利益,体现集体的意志。不过,约束机制过多,会提高权力行使的成本,降低权力行使的灵活性和效率性,还会导致社会僵化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