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现象学“ ,我以胡赛尔的哲学作为说明,胡赛尔的现象学放在其时代中,也许可以获得更清楚的理解。在19世纪中、末,20世纪初的主流思想是实证主义(Positivism),其中心理念是认为,唯有自然科学才是最确切的学问,而且唯有事实才是确切学问应有的研究对象。而一般而言,实证主义者对于自然、心灵、与之间的关系大都庸有素朴实在论的看法,即自然是独立于心灵,且占据时空的物质性存有,心灵以大脑作为物质性基础,外在世界可以对于心灵发生种种刺激,而使得心灵产生种种反应。心灵的地位,相对于外在世界,是处于一种被动性、接纳性的地位。 而胡赛尔的现象学,大致来说,是对于实证主义的一种挣扎。胡赛尔在追求一门严格的哲学的要求下,他由外在世界退回到意识之中,他将实证主义者所主张的所谓可以独立于人类意识而存在的外在世界,转化成现象学者所谓的必须透过意识而展现,而产生的具有着人类主动的组织架构成份的世界。这样的做法,使得原本在实证主义中居于客位的意识,重新或的对于世界的主位性。 而胡赛尔如何做呢?为了能够建立一门严格的哲学,他采用现象学的“ 存而不论“ 的方法,将不能在经验中呈显的对象,排拒于研究范围之外,因此,在这样的想法下,意识流之外的意识对象,以及做为意识对象总体的“ 外在世界“ 全部都放在括号中,方法性的存而不论;由此,胡赛尔以意识留作为现象学研究的出发点。 承继勃兰太诺(Brentano)的主张,胡赛尔提出了意识流得本质性特质就是在于其“ 指向对象性“ (intentionality),也就是意识必然地具有对象的特性;并且必然是要以某种方式来意识对象,因此,胡赛尔在现象学中,也探讨意识知觉对象时所运用的种种方法。 相应于意识流必然具有意识对象,胡赛尔推论出意识对象的必然性的存在;然而,这个对象并不必然是具备时空特质的对象,而可能是超验性、物理性、或心理性的对象,因为由意识流的必然要意识,而逻辑地推论出,必然地一定存在有被意识者,这只是推论出有被意识者,但未推论出被意识者的特定性质。 另一方面,胡赛尔又从意识不单只能意识对象,并且能以不同的方式来意识对象,从这里胡赛尔推论出对象是以不同的形式而被意识着。而对象乃至于对象群集的“ 外在世界“ 之所以能具有某种性质或架构,是因为这些种种被意识的方法。因此,我们说,对于胡赛尔而言,意识流是所有的对象,乃至于对象整体的外在世界所具有的意义的总源头。也就是,意识流具备了对于其对象与外在世界发生主动架构与意义的主体性存在。 然而,胡赛尔以意识流作为现象学毫无可疑的出发点,为了要避免笛卡儿的独我论的陷阱中,于是胡赛尔在自我的意识流中设法引出他我的存在来,外在世界对于胡赛尔而言,不外是自我与他我藉由沟通而构筑产生的呈现自我与他我不同观看角度的一个世界。胡赛尔又提出了自我与他我之间所存在的主体际世界是一个有层次的组织,于最基本的共有的自然之上迭组了层次不一的种种共有的文化世界。 而字17世纪科学萌芽之后,欧洲文化中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文化世界,那就是“ 自然科学的是世界“ 。而胡赛尔晚年的时候,认为欧洲危急的现状根植于欧洲人的这个自然科学的世界,这个强调量化、客观、真实的世界;胡赛尔探讨这个“ 自然科学的世界“其实是根植于一个具体的“ 生命世界“ 之中,以彰显所谓的自然科学的世界,不外是欧洲人为了某种实用目的而架构出来的一个世界,而整个现象学理论也以生命世界分析工作作为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