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最近通过了公投法,对有关的统独问题没有设限,中国政府过了一些时间,做出了回应。但个人觉得这个回应似乎力度不够。其实,对待这样的事情,中国只要走法律应对的道路就可以了。 如何法律应对呢?就是说,中国人大可以制定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关系法”(或者其他什么名称)。可以从法律上相应地授权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如何使用武力或者其他什么方式处理。还应该规定应该如何对待那些向台独示好或直接支持的国家和地区,政府可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诸如将与这些挺独国家的关系降级、招回大使、断交、宣布为非友好国家、敌对国家等。还要规定,一旦动武,对挺独的敌对国家在中国大陆的企业征收战争税等等。当然这些具体条款应当包含什么内容,要认真斟酌。 或者也可以考虑,中国大陆制定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投法”。里面可以规定“对分离祖国的武力制止行动无须公投”。类似这样的东东。 在民主政治的时代,法律是有力的武器。如果我们想到走法律应对的路子,我想应该可以得心应手地同台独之类的事情周旋。 不过以上意见仅仅是笔者个人这个政治文盲而做的幼稚思考。对或不对,大家都不要骂我哟。 (文/法芒,2003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