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颖郑子轩北京报道 《21世纪》:综观“新政”一年的法治建设,总体上讲,您有什么样的感触? 应松年:总的来说,新的一届政府这一年中在法治建设方面的表现是非常不错的。我最大的感触主要有三个方面。 新政府对依法行政的自觉是最为突出的。这是从今年初我们经历的一场SARS的考验反映出来的。4月,正在紧急对抗SARS时,政府头脑非常清醒,马上着手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后来又配套出台了一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运用法治来进行这场战斗和社会管理,通过法律确定了上报、隔离等措施,处理了违法官员。政府自觉地运用法律而不是行政的方式解决问题,反映出了新政府很高的认识水平。 新政府在努力转型为“服务为民”的“亲民政府”,这是“新政”的又一大亮点。这也能够从法治建设中反映出来,就是“孙志刚案”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条例》的废除,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颁布。从名称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前者管理色彩浓厚,而后者则主要偏重服务,帮助弱势群体渡过困难。这个条例的出台速度很快,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政府思想观念的变化,和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决心。 还有,《行政许可法》的通过,这是上届政府就开始做的。现在显露的迹象来看,新政府充分认识到行政许可的改革对于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对于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对于机构改革重要,以及对于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之后保护公民和其他组织权益的重要。 新政府对一部法律如此重视,放在政府施政中很重要的地位,这是少见的。对这部法律的重要性,新政府抓得很准,许可制度的改革,对国家将来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变化会带来重大影响。说明新政府对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很有眼光。 《21世纪》:《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都是紧急应变的产物,而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还迟迟没有解决,是不是说明新政府对于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仍处在被动状态?或者说缺乏决心? 应松年:法律的制定一般都有些滞后,即使在制定时很有前瞻性的法律法规,在未来不可预测的变化中仍然有可能滞后,更何况一些本来就是为了解决当时的现实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作为新一届的政府,不可能一上台就为所有问题都制定法律法规,这需要时间,能够通过一些事件的发生,马上做出修法或是立法的决定,这是很正常的。 当然,的确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三农”问题,现在正在逐步解决,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解决。 但是,我们也看到政府还是在积极寻求解决方式。 《21世纪》:对于一个法治国家来说,司法和执法也是同等重要的。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和执法机关的政府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新政府又有些什么改革举措? 应松年:司法体制改革是非常重要的,早在十五大就已经提出过“司法公正”的目标,可现实的问题是如果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从司法人员的素质、待遇、内部机制、审判活动以及消除外部对司法独立的干预等等方面进行综合性改革,以此实现司法公正的最终目标。但是这场改革也将会非常困难,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研究。 《21世纪》:目前,新政府对于政府部门的改革,是否仍然停留在行政手段的机构调整,而没有上升到用法律来规范? 应松年:以法律来作为规范的准则是将来必然的趋势,但这需要行政机构改革进行到一定阶段,看来还需要时间。 当改革进行到比较成熟、已经开始成形的阶段再立法比较合适。我希望这个时机能早日到来。 《21世纪》:对于中国来说,上级政府的问题可能相对比较容易解决,最难办的是基层政府,要将每一级政府都改变成为法治政府,您认为可以采取怎样的方式? 应松年:在我国,基层政府的确是建立法治政府最大的困难,我们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法治政府。对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这可能会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也是建立整体的法治政府必须的过程。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jj/2003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