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国内地妇女选择在香港分娩的人数不断增加,每年多达8000人左右。有媒体认为这是为了让子女取得香港永久永久居民身份
国际先驱导报驻香港记者夏文辉报道 31岁的潘英是上海人,丈夫在香港一家中资机构工作。今年春天,怀胎10月的潘英在香港一家公立医院顺利分娩,如今,潘英在香港和丈夫一道,悉心照顾4个月的小女儿,一家人其乐融融。在香港医院分娩,潘英花了1.5万多元,比在上海生产的费用高出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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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妇女占香港公立医院分娩总数18%
这几年,像潘英这样在香港分娩的内地人越来越多,据香港医管局对公立医院的统计,2000年有7885位内地妇女在香港分娩,2001年有7377人,2002年有8235人,而去年头6个月则有4214人。医院的统计数字还显示,自内地“个人游”开办以来,来香港分娩的内地妇女人数明显增加。目前,内地妇女在港分娩占香港公立医院分娩总数的18%左右。
一些香港市民开始担心。如果内地居民来港分娩人数继续增加,香港医院的产房会不会无法承受?还有舆论担心,在香港当地出生的人有条件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将来香港会不会因此承受沉重的人口负担?
另外一个问题也引发关注,据医管局统计,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期间,共有8727名内地孕妇在香港的公立医院分娩,其中有2166人为香港身份证持有人的配偶。而欠缴费用的个案达232宗,令医管局方面损失166万港元。
针对这种情况,有媒体认为,特区政府应该订立规定,避免内地妇女在港分娩产生消极影响。
对此,政府保安局和卫生福利局发言人最近相继表示,内地妇女在港分娩绝大多数并不存在消极目的,当前无必要采取特别措施。
只是在港出生并不能获得香港身份
根据《基本法》第22条的规定,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内地人士在得到内地的批准后,持有效的证件及签注并符合一般的入境要求,可获准在港以访客身份逗留,但必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港。对所有逾期逗留人士包括孕妇,本港的执法部门一般按一贯政策拘捕、检控及遣返,但无规定要对内地孕妇作出针对性的措施。
当然,内地有关机关在审批相关签注时,会考虑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而申请人怀孕与否并非其审核资格之一。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表示,由于纯粹怀孕并不涉及违规活动,特区政府暂时无意要求内地有关部门收紧审批内地怀孕妇女申请来港。
卫生福利局负责人也表示,由于近年香港整体的出生率有所下降,医管局医院于同一期间内所处理的分娩个案总数正逐年递减,因此公立医院的产科服务足以应付内地女子在港分娩的工作。
至于在港出生的内地人是否能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有专家认为,根据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记条例》的规定,婴儿出生后42天内须办理出生登记。条例同时规定,婴儿须由父亲或母亲,父母的结婚证书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本,或父母的身份证及有效的旅行证件,如护照、签证身份证明书等,前往出生区域内的分区登记处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而且,根据《基本法》第24条规定,婴儿的父亲、母亲一方或双方必须是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或是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本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其子女才可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因此,所谓永久居民身份之说,并不确凿。
对于以上争论,潘英觉得媒体考虑得过于复杂。潘英说,据她了解,内地妇女来港生产,基本有两种情况:丈夫或自己在香港工作,在香港分娩是为了方便;不少广东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看中香港医院的医疗和服务质量,希望多花些钱,换个放心。
潘英说,在香港生孩子,其实也多有不便。首先语言交流有困难,另外,香港医院的助产方式同内地不同,多少会感到不习惯。
“让女儿当香港永久居民?我可没有想过。做上海人,我觉得挺好的”,潘英笑说。
国际先驱导报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misc/2004/07/20040722002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