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还没有公布。但从目前的有关说明来看,我个人认为这部法律有几个败着: 第一,将整个反分裂法定位在反分裂台湾法,大大降低了这部法律的谋国效果。本来,从政治谋略角度考虑,这部法律,我认为应该站在谋国的高度来制定。就是要为未来的统一中国勾勒一个轮廓。那样的话,这个反分裂法就完全上了层次。而目前这样的考虑缺乏谋国的鸿韬远略。真是太可惜了!最重要的是,这样的定位会导致某些人的抵触情绪。所以,其负面影响是肯定会很快显现出来。 第二,该法非常容易给人抓住把柄,会被认为是授权军队“先斩后奏”。这样的话,从策略上来说是很大的败着。如果阿扁利用这个煽动民众,可能会导致部分民众对大陆的不满。从策略上来说,要用该法来警告、遏制台独,应该让对方无法抓住任何把柄。就是既要起到威慑作用,又不授人以柄这是最佳的策略。显然,这样的策略高度,目前这个法律没有达到。 第三,该法另外一个定位就是政策法律化。似乎用政策法律化来解释该法并没有改变一贯的对台政策。但这样的定位给人的印象是制定法律的必要性。既然一贯的政策就没有必要制定法律来固定下来。所以,它不应邀是政策的法律化,而是政策的法律依据。是政策的法理根基。如果说把政策法律化,好象本来就是这样的政策,现在将其变成法律条文而已。 第四,从目前的反分裂法的败着可以看出,中国大陆缺乏良好的冲突管理能力。冲突管理是一门技术,需要很多学问,特别是“对着干”(例如“以牙还牙”)是冲突管理里比较槽糕的技巧,一般属于下下策。而目前的反分裂法恰恰给人“对着干”的印象。 不过,再过几天,这部法律就要公布了。应该看了全文,才能加以评价。也许上述几个败着并不存在。这些议论,仅仅是根据目前的有关说明来写的。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太在意。 (文/何云峰,2005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