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平、罗红光、许宝强,来源:《社会学、人类学新词典》(黄、罗、许合编)2002年版
万物有灵论是一种相信某种神灵能够使物体具有生命现象的信仰,即信仰所有物体都有神灵和未来的存在。亦译“泛灵论”。1871年,泰勒将万物有灵定义为“灵魂的信仰”,并将其确定为所有宗教的根基。它可能起源于旧石器时代,诸如太平洋波利尼西亚人信奉的“马那”(mana)和印第安人的“奥伦达”(orenda)和“马尼陶”(manitou)等自然神的观念都表示精灵和非人性特质的存在。万物有灵信仰者认为这一类灵性存在于整个宇宙。也有人认为,这种概念的出现是由于看到了死人与活人有所不同,意识到了睡眠、出神和做梦这些现象而概括出来的,从而认为每个人都有肉体生命和灵魂生命。
泰勒将它和灵魂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他从全世界的语言语汇所反映出来的几乎一致的外观中找到了关于它们和物质客体相分离的确凿证据。阴影、风、呼吸及生命的概念之间互相含示。泰勒还将早期宗教归因于人们信仰那些存在于动物、植物及非生客体之中的灵甚或魂。泰勒将万物有灵论看成是宗教基础的看法遭到英国人类学家马雷特(R. R. Marett)的反对。马雷特认为,还有一个比万物有灵信仰更原始的宗教信仰阶段,那时人们看不出生命和幽灵有所区别。马雷特的这种理论也被称为物活论(Animatism),是前万物有灵论中最重要的一种理论。总之,万物有灵信仰者往往把对待人的一切态度和方法,完全加之于种种物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