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般用法,学术腐败主要就是指抄袭剽窃。不幸的是,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 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它却不是学术腐败。学术腐败是滥用权力在学术领域中的一种表现:出卖文凭是学术腐败;为获得和保持发展教育和学术所需的稀缺资源(如学校升格、排名、资质、学位 点、重点学科、研究基地),而进行的许多“公关活动”是学术腐败;掩盖学术丑闻、包庇抄袭者是学术腐败;教育和研究机构中的统计掺水、申报作假是学术腐败;学术刊物买卖版面、利用师长身份占有学生劳动成果等,所有这些都是学术腐败。 然而,时人所谓学术腐败通常并不包括上述种种现象。毫无疑问,抄袭剽窃是一种恶习,人们再也不能袖手旁观。围绕打击“学术腐败”所造的声势,可能只是转移了人们对于真正的学术腐败的注意,削弱了人们对这类现象的思考和批判。 (《新京报》2006年3月25,作者:梁治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