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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云峰教授谈对剽窃份子如何实施“学术监禁”
时间:2008/9/3 21:50:49,点击:0

 

何云峰教授认为,对剽窃份子应当实行严格的“学术监禁”措施。内容包括:

科研基金管理部门在一定年限内,对有剽窃行为的人实行科研项目申请冻结,即不给予新的科研项目资助。

杂志社、报社、出版社对其作品进行封杀,在一定年限内,一律对其实行作品发表冻结。

职称评定委员会对有抄袭行为的人实行一定时间的职称评定冻结。

各种奖励基金对有抄袭行为的人实行一定时间的作品评奖冻结。

实行学术会议出席冻结。在一定之间内,学术会议主持者不得向有抄袭行为的人发出会议邀请,有关部门不给予参加国际会议所需要的经费。

其他等等措施。

(文/何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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