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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己抄袭自己
时间:2008/9/10 17:08:58,点击:0

 

  新语丝上常常揭露出学者剽窃。剽窃他人作品毫无疑问是既错又违法,自己抄袭自己又如何?最近几篇文章都认为也不应该。我同意这个观点,谈一点我的看法。这里有两个相关问题。第一个问题简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抄袭自己已发表的作品是否违法。第二,现有的法律不一定都合理,所以回答了第一个问题还不够,还要问相关法律是否合理。第二个问题较复杂,涉及到立法的目的和原则,有兴趣者可读Richard Posner所著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关于第一个问题,关键是著者有没有自己作品的所有权,或更准确地说版权。从我写论文的经验看,在国外,版权属于出版社,不属于作者。杂志在发表科学论文前,都会要求作者签字承认版权属于出版社,所以你的文章在发表前尽可登在网上,但一旦发表在某杂志上,你就没有权利这么做。你自己文章结集出版,也要取得各杂志出版社的同意并致谢。

  中国人公私分明,公家的东西尽可以去拿,拿私人东西则大家都知道是偷窃,为人所不齿,群起而攻之。其实无形的财物也一样有所有权,不是自己的东西而自由取来使用,同样是偷窃。现在大家都知道别人的文章是别人的,大概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文章发表后就不是自己的了。经济学家倡导产权明晰化,就是所有财物都有一个明确的主人。看来这不仅是经济改革的重要课题,也是解决民事纠纷和科研道德的核心。

  普通失窃,失主会捉贼。你偷别人文章,被偷的作者会打官司。自己偷自己呢?好像没有什么受害者,其实不然。第一,被偷的杂志受了损失。他们不来捉贼,要么是不知道或嫌麻烦,要么是认为那文章本来就不值钱。第二,更重要的是,你第二篇文章的读者受了骗,买了次品。不过群众不是阿斗,不会总受骗。等他们明白过来,这个作者或杂志或出版社的作品的销量就会受影响,逼得他们不得不改正。新语丝上的揭露文章就起这么一个作用,让读者知道谁在骗人。这样即使没有人去打官司,市场的力量迟早会发生作用,杂志或出版社为了自己利益,迟早会把剽窃问题解决掉。新语丝进行学术打假,其意义就在此。受益者是普通老百姓,包括那些不读新语丝文章甚至不知道新语丝存在的人。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3/zijichaoxi.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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