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我们许多人(包括出国前的我)认为,如果你论文的实验数据和别人一样或是抄自别人的论文,则认定是抄袭。而如果在论文中的数据是我的,只是在前言或分析推论以及结论中用和别人一样的叙述认为是无可非议的,大家都是这样写论文的。我们大部分的硕士博士论文,科技期刊论文,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至少,前言部分有一部分肯定是来自于这个领域中的经典论著。但至少都会注明出处。这些人一般是不知道国际行业规矩或认为国内就是这样的。他们不是故意的。一旦获知真正的规矩都悔改的。这是认识误区。 在美国,如果你的论文中的叙述所用的句子和已经出版的论著中的一样,你的老板肯定会告诉你美国的规矩。关于这一点,我们许多中国学生有感受或经历过。而如果出现在作业中则肯定会得零分或fail。如果出现在投稿中,一般审稿人会告诉你这是不允许的。当然,这些都是建立在这些人熟知你所借用的论文或著作的基础上。如果他们当时没有看出来,而论文发表了,会有人告诉你老板或编辑部你的剽窃行为。即使没人这样做,大家也是心知肚明,你今后的工作都会被认为值得怀疑。这将会造成你的学术生涯的枯竭或结束。如果在公司,你将会被认为是骗子或剽窃者,没有哪个公司会雇佣这样的人。这就是为啥在美国没有人敢冒这个险。 既然我们现在的科研要接轨与国际,这个规矩我们还是要遵循的。我们原先的规矩或没有规矩要抛弃。 当然,如果明明所写与别人的一样而没有注明出处,肯定是有意的,所谓做贼心虚,怕读者去翻引文而露马脚。这类人是明知故犯,肯定要痛打落水狗,这些人是我们学术界的肿瘤。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3/renshiwuqu.t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