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行为与因特网应当促使我们再次思考评价的目的。要发现一个学生有剽窃行为只需要几秒钟时间——上网一搜索就知道了。通过这种方式所揭露的剽窃行为的数量之多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这仅是因为使用网络搜索比以前更容易发现剽窃,而不是剽窃这种现象本身比以前更普遍。 使用软件可以帮助发现剽窃者,但这种方法并不完全可信。有人建议,在评价学生时应当减少平时课程作业所占的比重,而更多地依靠考试。但是如果听说过学生们用藏在衣服里的资料作弊之后,人们对考试的可信度也产生了怀疑。现代高科技(例如可穿戴在身上的计算机和内置于眼镜中的显示器等)将很快使传统考试的安全性大打折扣。 但是这些手段都只表明了现象,而没有解释本质——学生为什么要剽窃?原因并不能一目了然。试想,当某种品牌的电子百科全书在广告中大肆宣称学生们可以直接将其中内容拷贝到作业中时,学生们会产生什么想法?一个大学生,当他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地套用一个数学定理时,他算不算在“剽窃”?他套用公式得到的结果将受到老师的表扬,而老师以前在课堂上也正是这么讲的。因此,一些学生不能分辨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这种现象就不值得惊讶了。 剽窃与正确行为之间的区别并不是简单依靠大学规章制度就能甄别出来的。学生必须学习他们所学专业的专业文化,他们必须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剽窃之所以成为一个我们不得不对付的问题,是因为我们在专业文化方面没有进行有效的交流。毕竟,现在的年轻人早已习惯于听拷贝音乐——另外一种形式的剽窃。 在设计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时,不应该拒绝使用因特网技术。如果我们想知道一个学生会不会搜集信息,那么复制与粘贴会显示他是否有这种能力。如果我们想评价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我们必须设计出相应的作业。 教师总是对学生们说,希望他们为自己着想。然而教师对评价结果的看法却往往给学生们一些暗示,导致他们不相信自己的判断。人们口中常说,学习的过程比分数重要,但实际做起来却是另外一回事。 在教育的各个阶段,不能达到一定的标准,其后果总是比较严重的。评价在其中扮演了太过重要的角色。不管是对大学生来说,还是对学校、医院等机构的排名来说,情况都是如此。这更加鼓励了人们关注评价结果甚于关注学习过程的错误倾向,同时也导致学生错误理解教育的目标。而剽窃正是这种错误理解的一个后果。 网络的存在以及学生利用它的方式应当促使我们更加仔细地思考评价的目标究竟是什么。数字和通信技术会使评价越来越麻烦重重,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些高新技术迫使人们去发现和解决业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种种问题,结果可能是人们开始真正重视学习本身。如果反对因特网剽窃的斗争最终能导致这一结果,对学术发展来说这无疑是一件幸事。 (郭勉成/编译) http://www.sciencetimes.com.cn/col37/col85/article.htm1?id=20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