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 文书记、欧阳校长及各位校领导: 您们好!
翻开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严某的历史,此人是一位真正的造假、剽窃大师。90年代初,此人曾以所谓的“低温合成粉煤灰喷射水泥”的科研成果,以筹划成立《东方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为诱饵,骗取南京市栖霞区政府的信任,最终导致栖霞山水泥厂直接经济损失2500万元,上千名职工下岗。事发后,严某为安抚该厂的法人刘万龙,居然于党纪、国法不顾,私刻南京化工学院的公章,为刘万龙制造了一份南京化工学院本科毕业文凭兼学士学位证书(实际上刘万龙小学都没毕业)。此事直至93年底因刘万龙违法被捕才以败露。为此,严某受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决定原件号:南化(94)纪字第4号)。按理,为了对得起学校的仁慈,此人应该好好反省,重新做人,踏实工作,以回报学校。可事此相反,严某从此又开始走上了剽窃之路。90年代初,严某剽窃白崇功老师的科研成果。当时,由于白老师考虑学校的声誉,就没有追究。2001年剽窃梦殿的科研成果—ZJMD助磨增产节电装置。他把剽窃来的这一成果更名为智能助磨节电装置,以合资建厂的名义,从中国华源实业有限总公司江苏分公司用欺骗的手段骗取50万元资金(合同编号:南化科合89号)。而在这份合同上,同时出现了二个章:一是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二是南京化工大学化工建材设计研究所合同专用章。严某的这一做法是让学校承认他的剽窃行为呢?还是要学校来承担责任呢?还是有其它的什么用意呢?由于他本人根本就不懂此技术(因此他从来就没有做个这方面的研究),最终导致华源江苏分公司为此项目直接经济损失达上千万元。这一事件的发生,使学校的声誉在中国华源实业有限总公司受到了严重的损失。当时,梦殿老师曾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各级领导反映过,但并未得到妥善处理。当此事的经过在学校的玄武雅阁及国内的其它网站上公开后,严某为了安抚,于2006年下半年以赞助的形式,送给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5万元,而材料学院也很愉快的笑纳了这5万元。2004年,又开始剽窃朱敏秋的挡风抑尘网(墙)。并将这一技术更名为:耐候性多孔板及耐候性环保墙。与北京华电润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刘勇、刘杰及江苏省教委下属设计所的陶耀光等人申请专利。同时与2006年3月以南京化工大学化工建材设计研究所及北京华电润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写了一篇所谓的《耐候性多孔板及其环保墙空气动力学研究》的文章,这篇文章中注明的项目负责人是严某,主要研究人员:严某、刘勇、刘杰、张建平、李振华、蔡安兰、叶旭初、江辉、冯恩娟、王永明。而这篇文章全文抄袭了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沈熹的《防风网防尘技术在露天煤堆场的应用研究现状及对发展我国防风网防尘技术的建议》及上海港环境保护中心程建敏的《挡风网和它庇护效应》等的文章。更为可笑的是在这一所谓的主要研究人员中有一人连小学都没上完。在此,我们不敢想象,南京化工大学化工建材设计研究所是否是学校为严某构筑的剽窃、造假平台?此人在南京工业大学到底是充当什么样的角色? 严某的种种做法,不但有违师德、师风,更严重的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当然,谁都不愿意自己的单位因为剽窃者而出名,因为太影响“形象”。但如此下去,恶劣的学风得不到有效抑制,学风不正,学术不正,即使学校为教育投资更多。高楼盖的再多,教学设施再完备我们的教育事业能够 “科教兴国”的宏伟目标相适应吗?能够与高校的明德,厚学相符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