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2005年12月25日10时23分,我在看当天的《纽约时报》,头版有一篇文章,写的是韩国“民族英雄”兼“首席科学家”黄禹锡教授忽悠的故事。“民族英雄”兼“首席科学家”,在东亚的语境中,可以说是无上的荣耀了。然而就是这位“首席科学家”,曾经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位利用克隆技术获得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科学家,被查出论文造假,一夜之间,从“民族英雄”跌下神坛,可谓是莫大的遗憾。
然而这不是我特别感兴趣的地方,我感到有趣的是《纽约时报》对此事件的分析。按照传统的思路:有人造假,那一定是此人道德品质恶劣;有人学术造假,那一定把此人批倒批臭。
这篇文章没有这样,而更多的是从细节和制度方面思考。它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黄教授能够在科学界迅速蹿红,并且成功地让许多顶尖(美国)科学家接受他的科学成果?
最后总结出来了如下三点:第一,韩国政府对黄禹锡的支持,让黄禹锡在韩国处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学霸地位。文章特别提到,黄禹锡把朴基荣女士列为论文的共同作者,虽然很多人认为朴女士对论文并没有直接贡献。那么,这位朴女士是谁?她是总统的科技顾问。如果深谙“关系学”,这其实已经不用更多解释了。
第二,黄禹锡把他的科研小组部门化,结果是,每一个小组都不清楚其他小组具体在做些什么,至于外人,当然就更不知道了。就这样,黄禹锡不仅瞒过了韩国同僚,而且瞒过了许多到访的外国专家。
第三,黄禹锡不仅邀请了韩国总统的科技顾问作为论文的共同作者,还邀请了其他许多外国专家,包括美国学者,作为论文的共同作者,甚至作为主要作者(黄禹锡有许多论文),希望以此来增加论文的说服力。《科学》杂志编辑肯尼迪博士说,把美国学者作为共同作者,并不影响他们对论文的判断;后面又说,美国对论文的审核和发表,主要是基于对作者善意的信任,美国作者的加入显然还是增加了他们的“信任感”———这与前面的话有些自相矛盾。
总而言之,有很多人被黄禹锡瞒天过海的手法忽悠了,因此很生气,认为很值得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问题了。
然而,他们对黄禹锡没有太多的、空洞的道德谴责。肯尼迪博士承认,很多顶尖美国大学有至少一起学术腐败事件。换句话说,美国人自己也不是天生就是什么真君子,为此,他们反思的更多是体制上的问题。
在我看来,美国文化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是信奉“性恶论”。也就是说,人从本质上是“恶”的,是带有原罪的,是自私的,是贪婪的,是见利忘义的,有机会作假就会作假,有机会腐败就会腐败。因此,他们不信任一个人单单会从道德高度保持清廉,做一个“好人”;而是从制度上着手,建立督促和制衡机制来控制腐败。
从另一角度来看,对黄禹锡事件的三点反思,其实也是反腐箴言:文章第一点分析的是,黄禹锡在韩国科学界的高高在上、不受制约的地位,“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第二点就是说,“暗箱操作”导致瞒天过海(当然,瞒得过一时,瞒不过永远);而第三点则是讨论(韩国学者、美国学者)“共同腐败”,以及“不唯书、不唯上”不要轻易信任的道理。
其实,这对任何地方反对学术腐败,都是适用的。
[来源:新京报,作者:老幺(留美学生)]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209/2005/1227/013@15079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