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期的《瞭望新闻周刊》对“驻京办”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人数不断攀升,以及“驻京办”的一些腐败不正之风进行了报道。
地方政府在首都设立办事处,哪个国家都不例外。比如,在欧盟所在地布鲁塞尔,除了各个国家的代表团之外,很多国家的州、省一级政府也在布鲁塞尔设立了办事处。不过,省、市、县各级政府都普遍在北京设立办事处,而且,各个级别的“驻京办”不断膨胀,可能是我们特有的现象。
诚然,“驻京办”在促进派出地和北京的经济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对于不发达地区而言,“驻京办”开启了开辟了这些地区与全国乃至全世界密切联系的通道。但是,“驻京办”的非常规运作模式使其在整个政府机关序列中的地位十分微妙和特殊,而由此衍生的问题亟待规范与解决。
各地驻京办的职能主要有两项,第一项职能是跑部委。中央财政中有不少资金属于财政转移,将花费到地方项目上。尤其是近年来,中央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较快,中央财政为此安排了很多财政转移项目,在这些地方政府眼里,资金给谁都是给,谁的公关做得好,谁就有可能得到资金。
地方政府跑部委的另一个目的是拿批件。中央政府各部门、尤其是一些综合管理部门,掌握了项目、投资审批权。地方政府认为要上马重大项目,必须寻求这些部门官员的支持。为了上项目,地方政府常常悉心对各个部门进行公关活动,每一个环节都不忽视。
对地方政府角度而言,花费若干人力财力设立和维持驻京办,争取中央财政的拨款或审批,或者争取某些优惠政策,是十分划算的事情。
至于饱受诟病的“驻京办”迎来送往现象,其实是跑“部”“钱”进的自然延伸,对于重要的项目,地方政府领导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常常需要亲自出马,其中少不了公款吃喝游玩招待。驻京办的任务是进行日常的公关活动,而地方政府及其各部门负责人到北京,则通常为就具体项目进行公关。驻京办通过日常公关编织人脉资源,为领导出马解决问题创造条件。而其目的都是一个,要优惠,要拨款,跑批件。
因此,“驻京办”繁荣昌盛,驻京办忙于迎来送往,根源在于,第一,一些地方政府不是在自身发展上下功夫,而是企望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额外资源和指标。
第二,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在分配相关资源,或者进行行政审批的时候,缺乏公开、明确的标准和程序。也就是说,掌握着资源分配权或项目审批权的官员,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给驻京办留下了公关活动的空间。在这个过程中,难免有时进入灰色地带,甚至触犯法律。
面对这种现象,治本之策是,调整政府之间的架构,使每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相对应,而尽可能减少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每级政府用自己的财政收入办自己的事情,而不会指望从中央政府那里要钱。另一方面,应适当缩小中央政府各部门的审批范围,在现实中,面对地方政府的公关攻势,有些审批过程已经形同虚设,那又何必保留审批的形式?
彻底的变革需要耗费时间,因而,治标之策是,首先,地方政府要端正态度把精力用在发展上,而不是用在公关活动上,第二,要尽可能地使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资源分配与项目审批的标准和程序公开而透明,杜绝黑箱操作,从而尽可能缩减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
没有了官员的自由裁量权,政府公关也就不会有太大吸引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