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刘付靖的商榷文认为王永祥对董仲舒进化历史观的论述提出了一个“违反矛盾规则的命题”,其实这完全是刘付靖自己虚构出来的;她把进化思想仅限定在近代之后,也是违背全部科学史的;认为在神学形式下只能形而上学的历史观,也不符合中、西方的哲学史。 [关键词]董仲舒;进化;历史观 [作者简介]王永祥(1937—),男,河北省辛集市人,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思想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B23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4)03-0089-04 [收稿日期]2004-02-23 刘付靖在《河北学刊》2003年第6期发表的《董仲舒真的具有进化论的历史观吗?》,对我在《董仲舒评传》中阐述的董仲舒“进化的历史观”提出了质疑,认为“‘进化历史观’应该是指进化论的历史观,是指在世界观的高度上用进化论的观念解释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规律”,从而以“进化论是近代工业社会的产物”为据,断定两千多年前的董仲舒“在封建社会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不可能具有进化论的社会历史观”,进而又认定“王永祥先生提出的董仲舒具有进化历史观的命题是假的”,并论证了董仲舒的历史观应是“学术界比较一致地认为是属于循环论”、且是与神学目的论相结合的历史观。对于刘付靖提出的商榷和批评,我拟从与之相应的三个方面作一说明和回答。 一 何来“违反矛盾律规则的命题”? 刘付靖在其文章的第一部分,一方面引述了我对董仲舒“从原则上肯定了历史的进步或进化”及其“承认汤武‘革命’的天命靡常论”的改朝换代,“只是在封建社会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的进化”,“因而并不是社会制度的革命”的结论,但另一方面,又对我的结论未作任何针锋相对的论证和说明的情况下,便从我的结论中引申出了一个根本不可能引出的奇怪结论:“王永祥先生在书中实际上提出了这样一个命题:董仲舒的社会历史观在封建制度范围内是进化历史观,超出封建制度的范围就不是进化历史观”,然后批评说:“这个命题违反了矛盾律的规定:任一事物不能同时既具有某属性又不具有某属性”[1]。我真不知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为了让大家对我的论点有所了解,以下先作一简述,然后再评判刘付靖归结的错误所在。 我在《董仲舒评传》第九章“应天改制和应人制礼的进化历史观”中一开始就指出,认为“董仲舒的历史观是‘三统三正’的循环论,这似乎是公认的定论”,且“确实抓住了董仲舒历史观中存在的某些问题,但却未看到其历史观中的进化思想。实际上董仲舒讲新王‘改制作科’,从来就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为应天而改制,二是为应人而制礼、作乐。以往所说董仲舒‘三统’循环的历史观,仅仅是董仲舒历史观应天改制的方面,这实际上就丢掉了其历史观中应人制礼作乐的方面。然而……正是这一方面为其提出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的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2](P328);为此,我在这一章还较详尽地论述了董仲舒所说应人制礼作乐方面的所谓“道变”,即在封建社会中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等方面有“所损益”的变革,并据此指出:“从表面看,不论是三统或者三道,都是循环运演,周而复始,没有任何的前进或发展;但是若看实质则不然,忠、敬、文三道的循环,每一次的道变,都是因其所遇之变而制礼,因而对前朝之礼均有所损益,以救溢扶衰。这样,他就从原则上肯定了历史的进步或进化。”[2](P337)不仅如此,在这一章的第二节“承认汤武‘革命’的天命靡常论”中,我又进一步指出,董仲舒对汤武“革命”的肯定“具有了双重性。一方面,它对于缓和阶级矛盾,适当减轻对人民的剥削程度,甚至使封建社会发生缓慢的进化具有作用,这是应该予以肯定的进步的方面;但是,另一方面,它的所谓进化,或‘革命’,又永远不允许也不可能超出封建制度的范围。由此可见,董仲舒所提出的这个历史观,实际上是他为封建社会的不断完善所设计的一套自行调节机制”[2](P342)。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到,哪里有什么“董仲舒的社会历史观在封建制度的范围内是进化的历史观,超出封建制度的范围就不是进化历史观”的意思呢?完全没有,相反,我的全部论述不都是在批评董仲舒仅仅把进化局限于封建制度的范围,而不允许越雷池一步吗?换句话不就是说,只有既承认在封建制度范围内的进化,又允许突破封建制度的进化,才是完整和正确的进化的历史观吗?所以,真不知刘付靖是怎么从《董仲舒评传》中引申出与之正相反对的命题的?由此亦就可知,她进而引申出的那个所谓“违反了矛盾律的规定”的结论,也就无从谈起了。 当然,我在《董仲舒评传》中对董仲舒的批评,应该说并非都是非常确切和中肯的。因为,虽然我对董仲舒承认汤武“革命”不过是以改朝换代的形式允许在封建制度范围内进化的批评并不完全错误,但也未揭示出其在“忠、敬、文”三道的历史演变中包含着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进化的内涵,亦即并未揭示出它还包含着对奴隶制的突破。对于这一点,显然并非是在受到刘付靖的启发后才认识到的,而是早在十多年前,在《董仲舒评传》定稿之后,为了使这一想法独立成篇,经过对这一问题的再思考就已认识到并作了明确的表述。这就是发表在《哲学研究》1993年第9期上的《董仲舒历史观再探》中所表明的观点:董仲舒“‘三统’、‘三道’的历史观,虽然具有循环论的色彩,尤其在封建社会表现得更为明显。但其实质仍然是带有螺旋形式的进化论,这不仅在客观上包含有从奴隶社会的王朝向封建王朝的转变,而且就封建社会自身来说,也不是纯粹的没有任何发展和进化的的循环,而是带有螺旋式的进化理论”。在这里我觉得遗憾的是,刘付靖批评我讲“董仲舒的社会历史观在封建制度的范围内是进化历史观,超出封建制度的范围就不是进化历史观”了,理应由此前进,发现董仲舒较为完善的进化历史观的内涵,但她却相反,反而后退到了连董仲舒在封建制度范围内的进化历史理论也否定了,即完全退到了“学术界比较一致地认为”的“循环论”的观点,并作了论证。那么,她对董仲舒进化历史观的否定以及其对循环论的论证又如何呢?我以为也是根本不成立的。 二 在近代“进化论”提出之前就没有进化思想吗? 刘付靖对董仲舒进化历史观的否定,并未针对我阐述的董仲舒“忠、敬、文”三道进化历史思想作出针锋相对的相反论述,而是以“进化论是近代工业社会的产物”为据,特别是还以进化论传入中国也是在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事情、以及似乎是到近代中国才出现了“进化论历史观的‘三世说’”为由,从而根本否定在此之前的中国封建社会会有进化思想的可能。她在文章一开头便把我提出的董仲舒的“进化历史观”确认为“应该是指进化论的历史观”,其用意显然也就在这里。不过,刘付靖的批评及其论据能否成立,最根本的就在于必须搞清这样一个问题,即在达尔文提出进化论之前,历史上是否不曾有过进化思想? 诚然,可以肯定,是西方的达尔文(1809—1882)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揭示和确立了完整、系统的“进化论”的科学内涵。其核心思想,就是他在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中通过科学论证而提出的,经过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各种物种的变异有的被保存下来并获得发展,有的则因不适应而被淘汰,这样物种就呈现出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演变的进化序列。但是,在此之前的历史上是否就没有人提出过并未经科学实践证明乃至是不甚完善和系统的进化思想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例如,在中国的先秦时代,荀子在讲到世间事物的种类时,就曾提出过颇具进化思想的观点,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3](《王制》)这显然就表明,宇宙间的事物有着从有气到有生、再到有知及有义的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进化系列。这种思想在西方的15世纪以后就更多了。例如,在16世纪,安德列•契沙尔比诺(1524—1603)就提出了一种分为等级的生物级次的观点;此后,詹•巴帕梯斯特•罗比耐(1735—1820)又提出了“个体的序列是生物朝着人类演化的若干阶段”[4](P318)的观点;特别是稍后的拉马克(1744—1829),则更是论述了环境在动物总系列中的影响,提出了生物器官用进废退的思想,从而阐述了非常接近于达尔文进化论的学说,并列出了无脊椎动物的十个纲和脊椎动物的四个纲,以表现动物进化的级次阶梯。应该说,正是由于有了这些前人的思想基础,达尔文才能进而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其完整和科学的进化论。因此,若以达尔文提出“进化论”来划线,并以此否定此前存在过进化思想,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当然,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在达尔文提出进化论之前的西方和中国,是否就没有进化的历史观呢?首先从西方说起,在此仅以刘付靖所举维科(1668—1744)的例子作一说明。刘付靖说,维科认为:“社会历史是遵照循环的规律发展变化的,经历神的时代、英雄时代、凡人(资本主义)时代三个阶段,周而复始、循环不已。”但是,我检索过的相关资料却与此观点不同。尽管在西方也曾有过一些人认为维科的历史观是循环论的,如帕特里克•加德纳和詹姆斯•莫里森即持此论,但后来英国的一些著名学者,如科普莱斯顿以及柯林武德就批评了认为维科是循环论的观点。如科普莱斯顿说:“以为维科在其历史哲学中只不过提出了一种循环理论,这是一大错误。”[5](P51)柯林武德也说:维科的“这种周期性的运动并不是历史通过若干固定阶段周而复始的一种单纯的循环,它不是一个圆而是一个螺旋;因为历史决不重演它自身,而是以一种有别于已成为过去的事情的形式而出现于每个新阶段”;如在中世纪基督教的野蛮主义,“就有别于荷马时代的异教的野蛮主义,因为历史总是在创造着新事物”[6](P113)。由此即说明,维科虽然也说过历史会在“神的时代”、“英雄时代”、“人的时代”的“复演”中发展,但他实际上却是把历史看作是一个在社会文化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下表现为从低级向高级演变的螺旋式发展的进化过程。由此也就表明,在达尔文之前,在西方的历史上亦有过进化的历史观。 在达尔文进化论传入中国之前的中国历史上,是否有过进化的历史观呢?诚然,不可否认,自邹衍在先秦提出“五德终始”的历史理论之后,这种循环论的历史观在先秦及秦汉时代确实颇为流行。但是,社会不断进步和进化的历史思想,也绝非是极其少有或罕见的。相反,中国古代的进化历史观,比西方古代还要丰富和多见。例如,早在春秋末年孔子就提出:“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7](《为政》)这显然就把历史视为新朝代总是对前代的优缺点有所益损、从而把社会向前推进一步的历史过程。此后,商鞅又提出了人类的社会历史是“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8](《开塞》)的不断进化和发展的历史观;韩非则提出了“上古”、“中古”和“近古”三个历史时期[9](《五蠹》),因社会所遇情景不同,圣人则应之以不同的方法,从而克服了当时的患难,使之得到治理的进步历史观。西汉的董仲舒显然正是在承继孔子思想的基础上进而提出自己的进化历史思想的;东汉的何休则显然亦是在继承前人有关所见、所闻、所传闻三世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见治于“衰乱”——“升平”——“太平”“三世”[10](隐公元年)的进步或进化的社会历史观的。在此之后,北宋的王安石、明朝的王廷相以及明末的王夫之等,也分别提出和论述了“太古之道”不“可行之万世”[11](《太古》)、“井田坏而阡陌成,封建罢而郡县设”[12](《雅述》下篇),以及“因其时而酌其宜”[13](《叙论》四)的社会历史思想。这些封建社会古人的历史观,虽然其说法不一,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认为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人们治理社会的方式也应是随之而改变的,从而也就使社会不断进步或进化到更高的境界。由此亦表明,董仲舒进化历史观在西汉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中国历史上唯一或仅见的,它只不过是中国古代进化历史观发展中的一个环节而已。这也充分说明,根本否定中国古代就有进化的历史观,显然是错误的,并不符合中国思想史的事实。特别是刘付靖把清朝末期的一些改良派为了寻求理论武器,而从东汉何休那里拿来稍加变动才提出的“据乱”——“升平”——“太平”三世进化说,竟然完全当作他们自己的发明,并用以作为否定中国古代有进化历史观的凭据,显然是缺乏常识和站不住脚的。 由此也就可知,以进化论是近代工业社会的产物为据,是无法否定董仲舒进化历史思想的。 三 在神学形式下亦并非只能有循环不变的历史观 刘付靖用以否定董仲舒进化历史观的第三条论据,就是“哲学世界观是社会历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封建社会和西方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一样,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占绝对权威统治地位的仍然是神学思想”,而董仲舒的世界观是神学目的论,所以他作为天意体现的历史观,也就只能是与神学目的论相结合的“天不变,道也不变的”的“三统循环论”[1]。在这个论证中,刘付靖显然是把世界观与历史观的关系弄颠倒了,对此可以暂且不论,但这里有两个问题是必须要搞清楚的:一个是如何看待董仲舒的所谓“三统循环论”;另一个即是神学形式下是否就只能有循环不变的历史观。 首先说如何看待董仲舒的“三统循环论”问题。这可以说是我与她之间争论的实质和最核心的问题了。对于这个问题,我在《董仲舒评传》特别是《董仲舒历史观再探》中之所以断定董仲舒是进化的历史观,就在于从根本上纠正了以往人们所谓“三统循环”历史观的定论。主要论述有以下四点:第一,以往人们所说董仲舒的“三统循环”历史观,只是抓住了他所提出的新王为应天改制的形式方面,如所谓改正朔、建日月、易服色等,而实际上董仲舒还提出了新王为应人制礼作乐的方面,而这一方面才是其更根本的,涉及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等方面的变革。董仲舒说:“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14](《董仲舒传》)这后一方面就是他所说“继乱世道变”的方面。第二,董仲舒提出的“三统”、“三道”的历史演变规律是:夏正黑统,用忠道;殷正白统,用敬道;周正赤统,用文道。这里的“三统”、“三道”,实际上是一表一里、一文一质的关系。其表似乎是循环,而其实质则是一种螺旋式的进化。第三,董仲舒在《楚庄王》篇所说:“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若其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15]显然说的只是他所谓“禹继舜,舜继尧”那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继治世者其道同”者的历史情况,而非指“殷继夏、周继殷”的那种因前代之道都有偏而不起之处,故需举其偏者以补其弊的有“所损益”的“继乱世者其道变”的历史情况。所以,绝不可以此作为否定其主张“道变”的根据。否则也就同他提出的由于秦大为亡道,汉需“变而更化”的主张发生了矛盾。第四,他提出的“道变”,是以其肯定汤武“革命”式的“天命靡常”论来实现的。在这里,他虽然尚未能够突破封建的伦理纲常,但他提出的螺旋式“忠、敬、文”三道的主张,却包含了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所以,也不能否定其“道变”中包含有社会形态或社会制度变化的内涵。可以看到,在刘付靖的文章中,从未触及我所阐明的上述具体内容。 其次再来说神学目的论是否一定或必然会有循环不变的历史观问题。诚然,应该和必须肯定科学与神学在本质上的对立性。神学为了维护它的统治,总是要千方百计地扼杀任何科学的新发现,所以,科学要获得解放和发展,就必须打破和摆脱神学的统治及专制。科学与神学是不可能结盟的。不过,现实情况是复杂的,打破神学的束缚总有一个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科学学说在其最后完成之前,往往都不那么系统、那么科学、那么纯粹,有时则难免带上宗教的色彩和神学杂质。进化社会历史观的提出和发展过程就是如此。在其早期出现的进化理论乃至进化的历史理论中,就大都不是与神学的目的论绝缘的。例如,在西方进化理论提出的早期,其中就含有相当明显的神学目的论味道。如上面谈到的罗比耐,他就一度是个耶稣会教徒,并认为植物界和动物界的品种和各级级次,都是上帝这个造物主造出来的。同样,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一些具有进化历史观的思想家,亦并非都是无神论者。例如,孔子就既承认天命和不否定神灵的存在,但同时又认为历史是如“殷继夏、周继殷”那样经过有“所损益”而发展的。由此可见,以神学与科学是绝对不相容的简单逻辑,就认定具有神学目的论世界观的人,其历史观也只能是循环不变的历史观,而不可能有进化的历史观,这种推论并不是具有必然性的,而且也是不符合人类思想发展史的事实的。因此,用刘付靖自己的话说,由此推出的“命题是假的”。因而试图以此来否定董仲舒的进化历史观,也就根本是不能成立的了。 [参考文献] [1]刘付靖 董仲舒真的具有进化论的历史观吗?———与王永祥先生商榷[J] 河北学刊,2003(6) [2]王永祥 董仲舒评传[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 [3]荀子[A] 诸子集成[Z] 北京:中华书局,1954 [4]斯蒂芬•F 梅森 自然科学史[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 [5]韩震 西方历史哲学导论[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 [6]柯林武德 历史的观念[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论语[A] 诸子集成[Z] 北京:中华书局,1954 [8]商君书[A] 诸子集成[Z] 北京:中华书局,1954 [9]韩非子[A] 诸子集成[Z] 北京:中华书局,1954 [10]何休 春秋公羊传解诂[A] 十三经注疏[Z] 北京:中华书局,1980 [11]王安石 王临川集[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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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act it is Liu’s wrong understanding. Her opinion is against history of science becauses he r estricts developmental thinking with in the modern his ory. Inaddition, she thinks that metaphysical view of history under the form of theology is also against history of philosophy in China and in the West. Key Words: Dong Zhongshu; development; view of history [责任编辑、校对:田卫平] 原文载于《河北学刊》2004年5月2004第24卷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