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前,现任杭州万向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鲁冠球还是个没有城市户口的“泥腿子”,开过个体修车铺;在道德境界上,也只是个信奉“人随大众不挨骂,羊随大群不挨打”的普通农民,并没有什么“高尚”之处。经过改革开放的摸爬滚打,特别是历经千辛万苦创立了万向集团公司之后,他以主体的身份体验到道德对于经济成功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因而在制定企业文化时,赋与道德以极高的地位。试看他亲手制定的:“万向管理目标:人尽其材,钱尽其值,物尽其用,各尽其能。万向管理哲学:人人头上一方天,个个争当一把手。万向行为准则:假话不可讲,形式不可搞,时髦不可赶;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梦自己圆。万向价值观:信任和尊重个人;追求卓越的贡献和完美成就;商业活动中坚守诚实与正直,“得道多助”;靠团队精神达到共同目标;鼓励科学原则的灵活性和创造性。”这其中蕴含的道德意境远非改革开放前的鲁冠球可同日而语的。
鲁冠球的成功告诉我们,市场经济道路的选择是克服“人的依赖关系”的负面效应的有效办法,它将引导中国人民朝着“人类解放”的伟大目标迈进。
应当说,计划经济并没有克服“人的依赖关系“的弊端,相反它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加重了这种依赖关系。从历史渊源来说,近现代中国国势之不兴并非仅是近代的原因,其源头可追溯到几千年前华夏文化的定型期:当时统治阶级的知识分子为贯彻“屈民以伸君”的主流价值,规定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基本信条,千百年来,普通民众正是作为主流文化的这种否定面来接受主流文化的;从而培育出国家大事与己无关的“看客”心态。在这种文化价值的笼罩下,普通人既不要求自身应有的基本人权也不负有社会责任,一切国家大事“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解放以来,虽然人民在法律上被规定为“国家的主人”,但由于实行了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在本根上是权力经济;社会资源由政府配置,官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这就决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政治体制也往往是权力分配上的“国家本位”:公民的权利是国家赐给的,下级的权力是上级授予的,凡法律没有规定给公民和地方的权利,一概属于国家。这样,就造成了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1]的局面。于是,众多的人民群众在事实上只是这类官员意志指令下的被动接受者,根本无法承担宪法赋予的“主人地位”与“民主权力”。
在这种现实格局中,中国人在扬弃“人的依赖关系”阶段的“大同”目标之后,按照“人类解放”的思路,应理所当然地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目标。马克思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共同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别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2]也就是说,尽管“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市场经济社会是异化的社会,但它能以社会化大生产的形式培育个性的独立人格、主体精神与自主能力,从而为更高历史阶段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奠定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的发展作用具体表现为:
第一,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劳动的自主性全方位地培植人的独立人格。
马克思认为,人的解放和自由发展的关键在于劳动的解放,而劳动解放的标志是劳动过程的自主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消除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变相的人身依附关系,肯定个人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并建构起能够保障所有主体行使正当权利争取自身利益的开放空间与正常秩序。因此,它对个性价值的肯定是实质性的,这种实质性首先表现为:肯定主体对其合法财产、资金或知识、技术的实际占有权,以及相应的使用、支配权;从而形成计划经济条件下所不允许的“生产资料内在化”,为塑造独立人格与主体能力奠定了物质基础。
自1978年,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极其简单的分田到户,就把农民从以往在生产队中“出工不出力”的“看客”心态纠正了过来。从此,他们能以主人的身份自主地支配劳动能力与劳动成果,于是,懒惰的变勤快了,愚昧的变聪明了,短短几年,不仅基本解决了农村的温饱问题,还为立足社会进一步发展自身奠定了基础。如,浙江横店企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文荣,当年无非是个高挽裤腿的普通农民,他利用包田到户后积累的资金开办乡镇企业,艰苦创业。如今,他带领一万名干部职工,以14家专业子公司,88家企业(内含三家中外合资企业),6亿元产值的雄厚实力,雄心勃勃地挥师南北,进军海外。他力图以经济杠杆的巨大作用,将乡村小镇在短期内建成一个发达的城市。这何止是一位农民企业家的胆识与胸襟;难怪身为父母官的副市长、省委干部也纷纷辞官下海,与他同舟共济。由此可见,今日农民企业家的魄力与魅力远非昔日可比。
经济领域的独立人格必然要向道德领域演化。因为市场经济肯定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将利益与代价、权利与责任集中于主体自身。而一个人只有经过自由的选择,才能凭借理性和良心决定实践行为,并进而确证自己的人格,体验做人的意义和实现做人的价值。由此可见,个人财产占有权与自由选择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人格挺拔、责任感和道德感赖以生成的根本保证。
经济领域的独立人格还必然要向政治领域扩延。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各个市场主体的权益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竞争的环境也必须是公平合理的,这就不能凡事取决于个人的身份,更不能唯政府官员的意志为转移,而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这就要求人人都遵循经由民主程序确立的法律,即使政府干预也须依法行事,否则市场无序,又岂能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事实上,市场经济对政治现代化的最大贡献在于:它以利益主体多元化的逻辑肯定了思想多元化的必然性,从而为创建民主政治基础上的精神文明提供了理论前提。
这正如原深圳蛇口工业区管委会主任袁庚最近所指出的:“几千年来,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教化下,民众的思想习惯了‘守一’、‘齐一’、‘统一’。在这种教化下,人会有思想?大多数的人都会在这种精神枷锁禁锢下放弃思想的权利,变成不敢怀疑,没有思想、不会思想、人云亦云的木偶人。这种精神状态,何来精神文明?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只有不可以干的事,没有不可以想的事。思者有益、想者无罪。我们再也不能象封建社会、像‘文革’那样,以言治罪,以思想治罪。只有解放思想,精神才能真正文明起来。当然,解放思想并不是叫你怀疑一切,否定一切,胡思乱想,而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破除那些僵化的观念、思想的约束。如对西方的政治、文化、民主、人权、自由、平等、法治这些东西,我们就不应该视之为洪水猛兽,视之为资本主义的专利,采取那种‘凡是敌人赞成的我们都反对’的‘左’的做法,将它们全部拒之门外。其实,它们也包含着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应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要用人类的、世界的、科学的标准去审视,只要符合小平同志的‘三个有利于’和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的要求,我们都要大胆拿来,建设我们的精神文明。”[3]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借助劳动的解放将个人塑造为拥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与道德评判的主体,并使主体的实际权益与国家经济、政治、道德相联结。这就使主体必然从关心个人权益出发而参与国家的经济、政治与道德活动,从而能克服以往个人因“国家大事与己无关”而导致的“看客”心态。
第二,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交换的开放性赋与人以平等、自由的主体地位。
人们在市场经济中的自主劳动必然导致平等、自由的交换,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破除了计划经济中人为的分割和封锁,使市场走向开放。全面开放的市场日益强化着国家之间、民族之间、部门之间、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从而使人在平等的多层次的交往中形成较为丰富的社会关系,同时获得了自由发展的机遇。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全面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材料和物质材料,即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作为纯粹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的这种基础而己,而这种情况也已为历史所证实。”[4]
在我国,由市场交换所培植的自由、平等的“契约”精神,目前已扩延为至政治领域。著名政治学家李曙光先生撰文指出“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也是一种契约关系,是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一种‘社会契约’。按照这种理论,政府是基于与民众签订契约而产生的,民众把国家和社会委托给政府管理,如果政府不合格的话,民众有重新选择的权利。”[5]中共“十五大”的《政治报告》在理论上认同了这一思想。如《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证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查权,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我们相信,只要中华民族能依据自由、平等的时代精神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机制,人民就一定能像爱自己的家庭那样热爱国家;一旦国家需要,人人都会自愿为国出力,甚至慷慨捐躯也在所不惜。因为道理是显而易见的:民主的国家是人民自己的国家,国家的利益与每个人的实际权益息息相关,因此,“爱国即是爱家与爱己”的逻辑也会顺理成章地被全社会真正认同。
第三,会主义市场经济借助公平的竞争性,极大地提高人的自主活动能力。
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平等、自由交换只能通过公平的竞争来实现,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现代经济运作模式,是凭借竞争来完成其资源配置优化功能的;而且这种竞争必须与公平浑融整一,禀有对所有竞争者一视同仁的“游戏规则”。这里,首先是参与竞争活动的公平。即每一个人都有自主选择参与竞争活动的权利,都有同等的机会支配社会资源。人们可以放弃参与竞争活动的权利,但首先必须拥有这个权利。其次是竞争规则的公平。即规则不偏不倚,对所有参与竞争的主体具有同等效力。不仅如此,竞争的规则也是人所共知的。再次是在竞争的结果面前人人平等。即参与竞争的主体,必须承认和接受竞争的结局,不许任何人凭借社会特权取得效益“附加权”和亏损“豁免权”;不论是赢家还是输家,只要你参与竞争并接受了竞争规则,你就必须承认和接受竞争的结局。
公平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效发展的根本动力,它赋有培植主体能力的内在机制;激励着人们不断地提高对自己素质的理性认识能力、独立判断市场行情的能力、选择信息的能力、承担风险的能力、协调关系的能力、发展创新的能力、遵守法律和市场规则的自律能力等,从而有利于能力型的强人人格的形成。在这方面, “体操王子”李宁办公司的事例给了我们很好的证明。李宁,这位中国体操运动员,从8岁时开始体操生涯,在随后的17年中,他共获得106个冠军,其中14个世界级冠军,8个亚运会冠军;被评为“20世纪世界最佳运动员”。因此,他不愧为国际体育界的“大哥大”。但对于经商,他从未有机会从事过,所以谈不上有什么“市场竞争能力”。1989年,李宁退役后办起了“李宁体育用品公司”。至今一晃11年过去了,不仅公司的销售额每年达7亿元之上,李宁的经商能力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日新月异的质升。这从他非同凡响的经营理念中可见一斑。他说:“我的目的决不仅仅是赚钱,我的目的是做成一个体育用品的品牌,这个品牌应该能够代表它后面的各种努力,比如技术、生产、经营特色、企业理念,这些是这个品牌名字的内涵。如果说到‘李宁’,大家知道这是一位世界冠军的名字;如果说到‘李宁牌’,我希望大家知道这是一个有技术的、有经营理念的、有体育文化的、有成熟商品的品牌。所以在我们开始做品牌以后,我更多强调的是如何去提高公司的生产技术和市场营销,强调如何去完善企业的理念,如何去找到体育和生活的结合点。”
综而述之,马克思所指出的共产主义社会必须经过市场经济阶段才能达到,因为“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前提是赋有自由自觉本质的人,这样的人只能在平等、民主的氛围中才能产生;而人类构建平等、民主社会的唯一可凭借的手段就是市场经济。换言之,现实个人只有经过市场经济的整合才能充分发育出独立人格、主体精神与自主能力,而当这样的人将自己的权益与社会权益主动结合时,才能真正产生“以个人与社会相统一为本位”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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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4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9页。
[3] 袁庚:《精神文明建设要破僵化观念》,载于《报刊文摘》第1495期,2000年第11期。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7页。
[5] 李曙光:《从“身份”到“契约”》,载于《新华文摘》1999年第2期,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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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经公开发表,参见胡建、何云峰、魏洪钟:《智者的沉思》,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