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仅是思维着的人,而且是社会的人。无论人的思维还是实践活动都必须在社会中进行,这就决定了认识主体的社会性。什么是社会呢?“社会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1]从这个定义可见,社会既是现实个人借助联合劳动而创造的人文存在,又是超越任何个人的客观存在。从社会的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在思考什么是社会的时候,必须回答这样一些最基本的问题:社会的本质是什么?社会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怎样的?社会是不是像自然界一样是不断发展与变化的?如果是,那么社会变化的动力和源泉是什么? 社会是由现实个人组成的,而任何个人的本质都是社会性与个性的统一,这是人优于动物的根本特征之一。众所周知,动物只有群,没有社会,因而动物的世界不存在所谓“社会性”;同样,动物只是本能的自在,没有自我意识,因而即使是单独觅食或筑造巢穴的动物,也无所谓“个性”。个性是人独有的,但它不是人的肉体自然的衍生物,尽管它受着人的生理气质、神经类型的某种程度的影响。事实上,个性是社会地生成的,也是社会地存在的;不同的个性之所以具有可比性,之所以能达到彼此理解和尊重,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都赋有人的存在的社会性。因此可以说,没有人的社会性便不会有人的个性。反过来同理可证,由于社会性只是无数个人交往的产物,因而社会性总是寓托在人的个性之中,并通过无数不同的个性表现出来;所以又可以说,没有人的个性便不会有人的社会性。据此,马克思指出:“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人的个人生活和类生活(社会生活——笔者注)并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人生活的存在方式必然是类生活的较为特殊的或较为普遍的方式,而类生活必然是较为特殊的或较为普遍的个人生活。”[2] 社会的本质是人的实践活动,而人是唯一追求文化意义的动物。因此,人的实践就是文化创造,或者说是在一定文化意义指导下的实践。离开了文化创造就不是人的社会实践,而是动物的活动了。问题是,社会的发展究竟是由什么来推动的?对这一点,主要存在“生产方式决定论”与“文化决定论”两种关于历史最终决定力量的理论。 社会的本质在于人的实践活动,社会发展由生产方式与文化共同决定的事实,说明了社会改革的不可避免性。因为社会存在的根本意义是人的自由发展,而在“必然王国”中,人的自由格度是由生产力为标志的,即生产力越发展人的自由度也越大。因此,当社会关系(生产关系是其基本形式)不适合生产力发展,阻碍了个人自主活动的发挥时,人们必然要进行改革或革命(革命在某种意义上无非是用激进的手段进行改革),借此打破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并推动社会的进步。社会改革的最关键问题是用新的社会文化价值目标取代旧的价值认同系统,只有全民族都认同了新价值目标并起而为之而奋斗时,社会改革才能取得完全的胜利。 --------------------------------------------------------------------------------
[1] 《辞海》(哲学分册),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年版,第89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123页。 ----------------------- 本文已经公开发表,参见胡建、何云峰、魏洪钟:《智者的沉思》,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12月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