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思考世界的存在及其状态的时候必然涉及到人类实践。而实践的主体只能是具体的社会的人。那么,什么是人呢?也就是,人是什么样的存在呢?这个问题是从人的特殊的存在方式引生出来的族类问题。人赋有知识理性与自我意识的特质,这不仅使人的物质生活远超出动物的存在,更迫使人永无止境地追求动物所不具备的生存意义:人昨天来自何方?今天的处境如何?明天将又走向哪里?人类必须不断地回答这类问题。因为人的活动是带有价值目的的,如果他不把活动的意义注入其中,就会因看不清目标而失去前行的勇气和智慧,从而更无从说起通过改变世界的存在状态而发展自身。由此可见,“人是什么”这是一个人类生存不可回避的终极关怀问题,也是思考“世界是什么”问题时必然要提出来的。 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其存在首先应当看成是自然界本身不断发展的产物,是自然进化的结果。当然,人的存在又是社会文化的产物。作为社会文化的产物,人的存在应当是自由与受制性相统一的整体。不能因为自由而否认制约的必要性,但也不能因为受制性而否认人的自由。 人的本质是由需要、劳动、社会性、自由自觉性四个子系统构成的有机大系统。这四个子系统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从中抽去任何一个,另三者就无法立足,从而整个大系统也就荡然无存了。同时,这四个子系统也并非处于线性联系的单循环结构中,而是形成互为前提,相互作用的耦合网。例如,没有需要就没有劳动,但劳动又形成新需要,并制约着需要的动向与层次;其余亦然。另外,这耦合网也不一是静态的,哪一个子系统都迟早要在内外因素的影响下发生变异,从而引起另三者的相应变化。由此推动人类本质由低级到高级的无限发展. 跟人的本质问题密切相关的是人的价值问题。何谓人的价值?通俗地说,就是人对自身生存与发展有关的诸事物所做出的意义判断;它集中表现为,主体对客体于自身所产生的好坏、善恶、美丑、利弊、得失等影响所进行的价值评估。在世界万物中,人是唯一不局限于物质生活而追问生存意义的存在物。人之所以具有这种不可遏止的秉性,根源于人的自由自觉的本质。动物不具有这样的本质,因此从来不问自己的生存境域是否“合理”。人则不同,人的自由自觉本质驱策着人不断追求“合理性”的生活。这“是否合理”的尺度就是价值标准。事实上,即使绝对意义的合理性境域在经验世界中永远无法达到,人也不会甘心一如既往地处于“不合理”的现实之中,而总要借助于自己的奋斗去不断趋向理想目标,这就是人所独有的追求自身价值的超越本能。人的价值包括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个人价值主要指个人的思想言行对自身的意义,即对实现自我的德、智、体、美的价值。社会价值指的是个人对社会、集体与他人的意义,主要是对历史进步所起的社会作用。 人是个性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体,这是近代以来人类对自身价值的认识。然而,在近代以前,社会的价值认同系统与之判然异趣。例如,在古希腊的奴隶社会中,奴隶被看作是不具有人的价值的“会说话的工具”。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期,盛行的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人伦等级价值。由此可见,人类价值认同系统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历史过程。它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1] ------------------------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3—104页。 ----------------------- 本文已经公开发表,参见胡建、何云峰、魏洪钟:《智者的沉思》,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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