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8 年第2 期·总第12 期 第30-34页
姚俭建 何云峰
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任何经济理论的建构都离不开对人的分析和考察。因此, 关于人的假设在经济科学领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经济学家构筑其经济理论大厦的逻辑前提和方法论基础。本文仅在方法论层面上就人的假设、尤其是人的动机预设与建构市场经济理论的相关度作一探讨。
一
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自身特有的理论结构。所谓理论结构, 是现实关系的一种抽象, 去掉反常的外界干扰, 去研究“纯态”的事物及其现象。在理论建构中, 对理论分析前提或逻辑推导的起点作出预先设定是不可或缺的。作为一种方法, 它提供了有待实践证实的理论框架或观念。
在经济学的研究中, 影响经济过程的因素变量众多, 其间关系错综复杂, 更为重要的是, 经济过程是属人过程。在这一过程中, 每一因素或变量的生成, 各种因素变量间的复杂关系和错综作用, 无一不是人的活动引起的, 无一不是人们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因此, 经济学家总是通过对多重复杂的经济活动主体设置种种假定, 进而展开理论分析, 推演出整个理论体系的。这些假设是他们理论分析的前提、逻辑推导的起点。它们直接规范着经济理论与经济实际的距离, 制约着经济理论对经济现实的解释和涵盖力。一如美国经济学家沃纳·西奇尔和彼得·艾克斯坦所指出的:“脱离开现实的社会现象作假设, 并不就意味着天真。确切地讲, 它表明了一种现实性, 这就是, 为了了解特定变量之间的关系, 有必要把社会现象简单化, 并把它们孤立起来, 以便观察。”①
一般说来, 对于某种具体的理论体系, 理论抽象应有一定限度。这也是社会科学各个学科有明确分工的原因所在。诸如政治、哲学、历史、宗教、道德、心理等, 分别从不同层面对人进行抽象。从经济学角度审视, 人作为经济运行的主体, 既是经济过程的推动者(生产者) , 又是它的归宿(消费者)。因此, 任何经济理论的建构仅仅应当着力考察在经济活动中的人。然而, 人有个体、群体乃至人类整体之分。何种层面的人最先构成经济分析的独立范畴, 是能否合理作出有关人的假设的基本前提。
从经济运行或技术经济关系研究的角度看, 人类在任何社会条件下都将面临着有限的生产资源与其自身不断扩张的欲望和需求之间的矛盾, 因而都存在着如何合理配置人、财、物和信息等各种资源以实现最大限度满足的任务。这一事实不因社会历史形式的演进而发生丝毫改变。对于为阐明这一永恒性主题而展开的经济分析和理论建构而言, 有意义的只是履行各种具体经济职能的经济当事人, 而不是具有社会意义的阶段或集团。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的, 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 符合现实生活的观察方法则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因此, 经济分析自当首先从单个人开始, 考察其动机与行为规律,进而论证个体、群体及社会整体实现最优化的途径和条件。
历史地看, 西方经济学各流派都十分重视有关人的动机和行为分析, 将人的假设置于各种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地位。古典学派把人作为其整个理论体系的出发点, 新古典学派(以及随后的各种管理理论) 则把人推至整个经济分析的中心, 当代凯恩斯主义各流派虽然强调国家干预, 但其理论模型中仍包含大量有关人的动机和行为分析, 就是比较激进的新制度学派地隐含着关于个人动机和行为假定的前提。不难想象, 在西方市场经济理论的发韧和演进过程中, 人的假设与这一理论的建构表现出极高的相关度。而在市场经济理论大框架内不同模型的生成,除了现实经济活动的基本影响之外, 与经济学家有关人的不同假设及其方法论上的差异不无关系。由此可见, 将单个人的动机和行为作为经济分析的独立范畴, 对于市场经济理论的建构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
将单个人作为经济分析的独立范畴离不开对人的动机的考察。各种市场经济理论旨在使所有市场活动和现象之间关系清晰化, 进而发现隐藏在这些现象及其关系后面的规律性, 力图揭示出导致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作出决策的基本动机以及总结出这些动机对市场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作用。在对人的动机的考察中, 自亚当·斯密以来的大部分西方经济学家倾向于关于人性特点的基本价值判断。有关“经济人”假设便是突出的一例。
经济人假设的核心命题可以表述为: 追求自身利益是个人经济活动的主要动机, 由此导致的个人行为会促成整个社会丰裕。对此给予系统而清晰的经济学论证、并赋予它在这一学科中的中心地位的经济学家, 当属亚当·斯密。而支配斯密作出这一假设的哲学世界观, 则是人的自然本能的利已心。从方法论角度看, 这首先是斯密实证分析的结果, 同时是他规范分析的需要。他的基本思路可解释如下: 追求个人利益是人的经济活动的主要动机, 但人只有在为别人提供劳务, 把自己的劳动产品运到市场的时候, 才能追求自己的利益。分工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固然, 每个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时候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 但他关心自己利益的同时也就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这场合, 象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 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 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②于是, 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在以利已心为基础的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 建立了独特的分工、交换、货币、价格等经济范畴, 并构筑起以个人为中心, 政府充当“守夜人”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大厦。
应当看到, 阐明人具有利已心动机符合人类有史以来的经验事实。这里的利已心仅指个人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 亦即物质利益动机, 而不应当被狭隘地理解为道德上的自私自利, 它萌发自人类的一种本能, 一种维持自身正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仅如此, 正是这种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因此, 应当充分认识它存在的自然必然性与经济合理性。当然, 需要注意, 强调利已心动机在经验上的确实性与理论上的合理性, 这绝不就意味着将它归结为人类的唯一动机。在这方面, 约翰·穆勒最早清楚地阐明了以利已心为基点的经济人假设的方法论意义。他于1836 年曾写下经常被后世引用的一个著名论人的动机预设与市场经济理论的逻辑起点断, 其大意是说: 政治经济学把人视为仅仅把其精力用于取得和消费的财富, 且“他天生赋有判断达到这种目的的各种可能性的能力”, 从而排除人的行为的其它非经济动机, 之所以这样处理人的行为动机是因为经济学只是研究人类活动的经济行为部分。只有撇开其它行为动机并把特定的经济动机抽象化, 经济学才能按科学, 亦即“从一个假定的假说开始论证”人追求财富的行为及其后果。③在西方经济学发展史上, 经济人这个包含着最大化思想的假说成为经济学边际革命以后市场经济理论建构方法更新的逻辑起点。它既满足当时对整个经济学进行数学化处理的需要,又最适合于以微分学进行详细而精确的阐述。这样, 把关于人作为锱铢比较得失的利益追求者的假说转变成从最大化原则中得出的那种准确的一般经济行为法则, 由此开始了以经济人假说严格地形式化而进行的理论探索过程。这一学说的完善是沿着效用最大化、利润最大化, 以及这种个人最大化行为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相一致的机制这三方面进行的。美国经济学家加里·S·贝克尔在1981 年曾作如下的评论:“在过去200 年的时间里, 探索利已主义经济效应的复杂模型已经大大发展了, 这200 年内, 经济科学已经按照亚当·斯密的思想反复被推敲过了。”④
显而易见, 以利已心为前提的经济人假设具有一定程度的抽象合理性, 它是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发韧的逻辑起点。但从方法论角度审视, 以利已心为前提的经济人假设又具有明显的缺陷。这一假设以人的自然本能作为理论演译的前提, 强调了人的自然性, 而忽视了人的社会性。毋庸讳言, 经济学所面临的人, 是处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人, 而不是抽象的只具自然本能的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 人们的经济关系不仅表现在直接的市场交换过程中, 而是包含了更广泛、更丰富的内容。在商品的物与物交换的背后, 体现着人与人的复杂社会关系。但在斯密等人的经济世界中, 人是充满了利已心的自然人, 社会是由这样一群人“遵照没有意识的本能力量的命令策划的无数行为描绘出来的”⑤, 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完全可以由社会经济机体内部一种自然的调节机制来协调, 自动地实现经济发展的平衡和社会内部的团聚。这种调节机制就是市场机制或称为“看不见的手”。在斯密看来, 如果把利已心看作人的自然本能, 那么市场成为联结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唯一合理体系。正如吉恩·E·莫迈指出的:“一旦把利已的交易作为人性, 市场机制作为联结整个经济的交易模型就成为人性的制度表现, 而且也是由人性自发地产生的。”⑥同时, 由于过分强调人的自然性的一个方面, 经济人假设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多样性。如果说, 斯密尚能顾及到经济活动主体的能动多样性, 那么, 现代形式的经济人假设则走得更远。因此, 舒马赫等一些经济学家批评说, 经济人是一个呆板的灵魂, 一个记录价格并因此能根据所得数据作出必要调整的机器人。
总之, 仅仅从利已心的自然本能出发来对作为经济主体的人作出假设, 存在着方法论上的缺陷。正因如此, 一些西方经济学家也试图对此作出某种修正, 以致出现了与经济人假设相对立的社会人假设、组织人假设等。这些假设试图从丰富复杂的社会或人际关系中考察经济主体活动的动机, 并成为新的市场经济理论模型的逻辑起点。对于西方市场经济理论演变的这种多元化趋势, 我们应予以高度关注。
三
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这在人类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因为迄今为止, 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成功地实施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的市场经济转换。而对未来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迫切需要具有创新精神的哲学方法论的指导。其中, 借鉴西方市场经济理论的合理因素, 对人的动机作出科学预设, 就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将人及其假设作为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 无疑是对传统经济理论研究方法的最大挑战。历史地看, 过去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从总体上说一般都关注于社会经济制度分析, 旨在论证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必然性, 而疏于经济运行机制分析。只要回顾一下我国政治经济学体系的争论, 关于政治经济学起点的争论几乎占有很大部分, 其中主要有劳动起点说, 必要劳动产品说、所有制起点说等, 而以人为起点的主张则是凤毛麟角。我国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之所以与实践有较大程度的脱节,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正确把握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位置,在着忽视人的价值与人的物质利益的倾向。因此,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必须打破传统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 将人的假设置于新的经济理论思维的过程之中。
作为一种崭新的学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必须具备有别于西方经济学逻辑起点的新质因素, 由此构筑的理论框架及其内容才能反映特定条件下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律性。现在的问题是, 对现实的经济主体作何种抽象规定, 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逻辑推演。前而的分析已表明, 具有单纯自利动机的经济人假设具有明显的理论缺陷, 难以成为这一理论的逻辑起点。而撇开追求物质利益动机的任何假设, 不仅与经验事实相矛盾, 而且有悖于市场经济的本质。从本质上说, 市场经济就是调节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经济。它是借助于市场交换关系,依靠供求、竞争、价格机制, 组织社会经济运行, 调节社会资源配置和人们利益。因此, 肯定市场经济条件下人追求物质利益的动机, 同时又正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性特点, 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逻辑起点的基本要求。在这个意义上讨论,“经济——社会人”假设比较符合确立这一逻辑起点的理论要求。
所谓经济社会人是指以追求自身物质利益为主导型的、兼顾社会整体利益的市场经济活动个体。它具有三重特性: 一是自利性。市场经济是利益竞争的经济, 每一经济个体的目标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经济社会人同样具有追求自身物质利益最大化的动机。这种动机是经济活动的催化剂, 也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动力。对经济社会人这种自利性动机的理性肯定, 就必然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构筑建立在物质利益动机的基础之上。二是社会性。市场经济本身具有社会性。马克思曾经指出:“社会, 即联合起来的单个人”。⑦在经济活动层面, 市场是交换商品的场所, 也是商品所有者发生社会经济联系的唯一场所。商品交换活动表现出各经济主体不是孤立存在而与其他人、与社会发生联系。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就不能不尊重市场经济的以利为本的价值取向, 但又不能不限制私利取向的泛滥。在这种社会环境制约下, 经济社会人在追求自身物质利益的同时, 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顾及集体、国家乃至社会整体利益。三是整合性。经济社会人的自身物质利益与集体、国家或社会整体利益之间并不是处于绝对对立的两极。这就为经济社会人整合各种利益提供了某种可能,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又为这种可能创造了条件。当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不同类型的经济社会人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和对社会利益的兼顾存在着差异, 因而其整合程度也有高低之分。
提出经济社会人的假设, 对于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首先, 既然经济社会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推演的逻辑起点, 那么, 我们就可以基于其物质利益动机以及其它特征, 描述和揭示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规律, 构建包括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市场主体行为、微观和宏观经济运行等在内的整个理论框架, 进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其次, 确认经济社会人假设, 有助于促进包括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政企分开等在内的经济体制改革。鉴于经济社会人的特性, 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把由个人组成的企业规定为“经济社会人的代表”, 把企业的行为看成是经济社会人行为的集中。企业一方面有其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 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值是合理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 企业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必须适应这种目标选择。另一方面企业又具有自身的社会责任。在这种前提条件下, 政府的责任在于, 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一揽子经济调控手段, 规范“经济社会人代表”或“经济社会人”的行为, 要求他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 促进社会经济利益的发展。
注释
① [美]沃纳·西奇尔, 彼得·艾克斯坦:《宏观经济学: 基本经济学概念》中文版,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第45 页。
②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 商务印书馆1972 年版, 第27 页。
③ 参阅J ·M ·罗伯森所编《穆勒经济和社会论文集》第4 卷, 1969 年多伦多大学出版社, 第321- 323 页。
④ 加里·贝克尔:《家庭经济分析》, 华夏出版社1987 年中译本, 第228 页。
⑤ [法]夏尔·季德、夏尔·利斯特:《经济学说史》上册, 商务印书馆1986 年版, 第87 页。
⑥《现代国外经济论文选》第四辑, 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 第104 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46 卷(下) , 第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