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公告】 1. 本网即日起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不便之处,请谅解! 2. 所有文章的评论功能暂时关闭,主要是不堪广告骚扰。需要讨论的,可到本网留言专区 
学界动态 |  好汉反剽 |  社科论丛 |  校园文化 |  好汉教苑 |  好汉哲学 |  学习方法 |  心灵抚慰 |  好汉人生 |  好汉管理 |  学术服务 |  好汉网主 |  说好汉网 |   English  |  学术商城 |  学术交友 |  访客留言 |  世界天气 |  万年日历 |  学术吧台 |  各国会议 |  在线聊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上海禁止教师参编应试教辅读物 违者将受处分
时间:2008/4/3 23:37:24,点击:0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对此,上海市教委于5月11日发布了针对应试类教辅读物的管理意见,以加强中小学习题集、试卷集等出版物的规范工作,旨在营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素质教育环境。

  虽然市教委多次重申“小学不得进行入学测试”,但今年一到招生季节,中小学习题集、小学入学测试辅导等书籍依然热销于教辅市场,如果有名师作为编撰者,就更受家长追捧。

  该意见规定,教研员和特级教师如果擅自参加以营利为目的、以习题试卷为主的应试类教辅读物的编写,将受到通报警告等行政处分。有以上行为的教师申报特级教师,将不予评审和认定。不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或指定编写的各种与教学配套的辅导读物,都不作为学术成果,不作为评定各类职称、评定各级骨干教师、评定各种荣誉称号的依据。

  而参加教材及配套资料编写,参加中考、高考命题和审题的人员,在完成所承担工作后3年内不得擅自参加应试类教辅读物的编写,违者将不得再安排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教育咨询、各类社会考试的命题和审题、有关教材及配套资料的编写、审查等工作。

  (作者:龚瑜)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人人网+ 分享到开心网+ 分享到百度搜藏+ 分享到淘宝+ 分享到网易微博+ 分享到Facebook脸谱网+ 分享到Facebook推特网+ 【打印】【关闭
上一篇: 知识越多越短寿 高校教师三分之一重度亚健..
下一篇: 上海大学教师调查:高校年轻教师原来是一地..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