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年复一年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报道,尽管有些麻木,但心里还是希望这种状况能从根本上得到一些改善,特别是近来听了朋友介绍香港政府小学收费情况之后,使我不能不想一吐为快了。
朋友在香港一所政府小学中当老师,因为担任班主任的关系,对一些收费情况就比较了解,她介绍的很多做法,内地中小学似乎也可以作为改革的参考。
香港的小孩子,当然能够享受到免费教育(前提是他们本身愿意享受),但也不是说任何费用都不需要家长承担,朋友告诉我,她所带的班级,每位小朋友每个学期要交25块钱,用于购买美术课需要的纸张、做美劳作品的颜料等等物品。另外,如果小朋友还想在学校规定的活动课(计算机课、美劳课)之外,想多学一些课外知识,那还要另外交钱,参与学校提供的课外活动,如画画班、舞蹈班、小提琴班、计算机班或功课补习班,这些活动的费用,每月从200到300元不等,学校的老师不会参与教课的,这些课程只因家长的需求,请外面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士来授课的,而老师赚外快是需要向政府申请的,如果老师真的想教学生,只能是免费的。当然,这完全是根据自愿原则。上述这些费用,均需要学校发出通告以做出书面解释,家长必须要签字认可,老师回收通告的回条,以作跟进。
当然,这些问题并不是我特别感兴趣的焦点,因为内地中小学校收费,即使是收费比较正规的中小学,也有两大收费项目的操作程序,极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当时我就问她这两个方面在香港政府小学中的收费情况:一个是关于课本;另一个则是校服的费用。
对于第一个问题,朋友认为在香港是不存在的。香港不像内地,它有多家出版商在同时竞争教科书的生意。一般这些课本都根据教育统筹局制定的大纲要求编写,出版商直接向各个小学做广告,由学校自己认可哪一家的课本作为教材。当然,如果学生自己在学校里面集体向这一出版商购买,均可享受小小的优惠(如八五折或九折),如果学生自己在外面的书店买,就没有这个优惠的折扣(但一般都有九折或九五折的)。学校在这一交易过程当中,是绝对不会染指插手的(因为老师属于政府公职人员,受到廉政公署或社会人士监管的,一般有关金钱的事务尽量不插手,以避嫌),不过,朋友带的班级是小学一年级,小朋友都太小了(才六岁),所以买书的时候,朋友还是要帮忙,替小朋友做一些事情的,如帮忙收费,点钱,交给书商后,让书商统一把书本送到课室,再和小朋友一起点收书本。
对于购买课本,学校不做强行规定和要求。朋友告诉我,如果一个家庭,姐姐刚刚念完一年级,弟弟接着也上一年级,如果学校选择的出版商没有变化,弟弟就可以不用买新课本了。朋友说,现在教学大纲的变化也很快,所以教材也需要不断变化,但是,只要基本内容不变,符合教学要求,只要经过授课老师的认可,学生也可以使用旧版本的教材。
至于校服的问题,学生也有多种选择,他们可以选择向学校建议的厂商定购,也可以按照学校的要求从外面的服装店买(学校的要求主要是指校服的款式,颜色等,朋友所在学校的校服要求是这样的:夏天为白衬衫灰裤子女孩子则穿裙子,冬天也一样,只是都变成长袖,同时也较厚而已,两季的衣服,校服与运动服各一套,朋友所在学校的校服是由一位热心的家长设计的),或者干脆由学生家长自己来缝制,学生再向学校买个校徽就可以了。不过,不论学生买的是什么衣服,均不能保留衣服的牌子,我想,这也是为避免小朋友互相攀比、购买名牌而考虑的措施吧。
以上介绍,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他们课本教材使用的灵活措施。现在的内地,要完全实现由教育部制定大纲、让各个出版商自己编写中小学课本教材的做法,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香港一些已经成熟的做法,仍然是值得借鉴的,因为中小学教材中意识形态所占的份量,并不是特别大,我们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些科目,比如有关自然常识、数学甚至语文等等与意识形态关系不大的科目,先采取这种做法,从根本上让课本这个大市场,也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自由竞争(关于校服市场的自由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似乎已经做到了),这样一来,当前中小学课本价格居高不下的状况就会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要实现这个效果,其它配套措施的改革,也需要同步进行,特别是学校再也不能包办学生课本、校服的发放和买卖工作了,正如我们要把听诊费和医药费分开处理那样,我们也要把课本和校服的买卖交易,从学校本身剔除出去,但鉴于中国国情的考虑,在现有体制下,如果让各个学校自己来选择供应商,还是容易出现供应商收买学校有关当事人、并把这一成本间接转嫁给学生的情况,所以周全的考虑是相当必要的。
鉴于这种情况,我现在想到的解决思路,就是要从根本上增加这种收买的难度,即学校选择出版商、服装厂商的时候,需要多方认可,其中包括校长(或教务主任)、相关科目授课老师及部分家长,这几方都是相关人员,朋友告诉我,这些事情,在她所在的学校里,很多都是全校老师参与的,有些甚至是全校参与的,如学生的午餐供货商由老师与家长决定,学校的校服和校章前几年更改时,由热心的家长参加全校比赛时由老师投票选出来的。我想,这些在内地,很多有条件的地区同样是可以做到的(本人孤陋寡闻,或许有学校已经这样做了),至于这些相关参与人员的权限和认可比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比如家长的认可,可随机,可人为选择(但一定要知会其它家长),不过,他们毕竟不是教育专业人员,对于教材认可的权限,似乎应该较小一些,反之,对于服装和午餐供应的认可,似乎应有更多的发言权。总之,无论我们怎样做,即使我们不能完全避免出现违规情况,但也应该尽量从制度设计上减少或者根本避免供应商和相关当事人违规犯罪的可能性。
朋友谈论的事情很多,给我印象较深的,恐怕还是他们那一套制度和做事的规则,我在此贡献一点类似道听途说的信息、并提出自己的一些设想,主要是想大家能够互相讨论,一起思考,粗陋之处,在所难免,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按:本文经过朋友本人核实确认,并在信中附上香港中小学分类情况的一些简单介绍。忠伟
附文:香港中小学的分类(题目是我加上的)
其一是官立的,就是政府出钱,一切政策由政府说了算。
其二是津贴学校(里面有不少是教会学校),因为政府小学没有那么多的学位(按:应指学校接纳学生数量的能力),向津贴小学买位置,让学生能免费读九年书,这些学校管理方面基本由学校本身负责,但费用或管理会受到政府的监控,但现在有些学校想扩大自己的自由度,就申请直资学校,就是政府每年拨一定的钱给学校,学校自己管理的自由度更大了。
其三是私立小学,那就是要向学生收费的学校,包括国际学校。学校的教课语言、内容、收费、招生以及主流文化(按:应指学校的文化理念)完全由学校自己决定。
(潘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