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云峰 来源:何云峰:师生之间应建立共同创新的合作关系,《社会科学报》2018年4月25日第4版。 近年来,研究生跟导师的关系方面的新闻时有出现。特别是,个别学校出现了研究生因与导师矛盾而导致的自杀事件,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对研究生与导师关系的关注。教育行政部门也开始注意到了研究生与导师关系需要规范的问题,已经出台相关文件。教育部在2018年初就曾出台过《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其目的就是为了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研究生与导师关系的失范仍然无法杜绝。笔者以为,这可能跟咱们对这种关系的本质缺乏合理认知有关系。 长期以来,中国有一种传统观念,那就是师道尊严,甚至“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似乎把学生跟老师完全门户化了。传统家庭观念中的孝道思想也会外推到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上去。似乎,学生对老师只有服从和听话的份。显然,传统挂念所推崇的尊长有序,师道权威,给师生之间的关系定格在了师徒不同辈分的长幼关系上。这样的传统“师道”多少具有不合理成分:它极易产生人身依附和门户封闭;但它也试图划定人伦界限,也对彼此产生道德约束。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这样一种靠“师道”约束的师生关系,早就被追求思想解放的人们冲破了。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更是缺少了传统的师道尊严味道。师生间越来越平等的同时,却也逐渐带来一系列的规范问题。平等和独立的精神挑战了传统师道,也改变了传统师生关系。然而,如果破而不立,失范就自然容易出现。 在现代社会里,师生关系基本上是以平等和独立的精神为主导而构建的。这似乎已经成为文明社会的标配。因此,如果导师把学生当作私人占有品,那自然就是十分令人诧异的怪事了。不过,平等和独立的精神虽然主导着现代文明社会的师生关系,但却不是研究生和导师相处和谐的根本所在。因为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师生间秉持平等和独立的精神,那是基础性的东西,是底线法则,而不是目的。研究生与导师关系的根本乃是在这种底线精神的主导下形成以共同进行创新为目的的合作共事关系。因此,符合现代师生关系理念的应该是导师和研究生之间是共同创新的关系。这才是师生关系的根本之所在。 研究生教育在任何国家都是属于最高层次的教育。其目的不是简单的职业训练,也不是低层次的工作技能培训,更不是知识学习为主的教育阶段,而是要参与知识创新,当然在运用科学中就是要参与技术创新。对人类已有知识或者现有技术有所创新,有所贡献,乃研究生学习的根本所在。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的大学都会把研究生作为创新的主力军,纳入创新主体范围予以高度重视。有的世界顶尖大学的知识创新贡献度明显是学生要重于教师,而不是单单教师是创新主力军。据估计,对世界顶尖大学科研成果的70%以上的贡献来自于学生(当然学生贡献者肯定是以研究生为主了)。教师的任务严格来说是要带动学生一起进行知识及技术创新,而不是只教学不从事研究,也不是自己搞研究而不带领学生一起创新。师生之间是科研共同体的关系。不过,学生毕竟属于科研新手,在研究经验和能力方面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教师的任务就是助推学生发展。因此,本质上,现代大学的师生关系是以教师助推学生发展为润滑剂的师生共同创新关系。 如此理解现代师生关系,那就自然而然地可以评价我们现实中的某些“不上台面”的师生关系了。导师应该带领学生一起进行劳动创造!而创新本质上是劳动关系。因此,任何违背劳动创造本质的师生关系行为和元素,都是对劳动创造的极大亵渎,都是失范的。诸如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将学生当作私人物品使唤,以学生的劳动作为自己完成科研项目的工具,师生间以父子孝道等级关系相处,等等,都是违背现代文明社会师生间共同创新关系本质的。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明确提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这才是研究生与导师关系的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