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何云峰:高考改革应当从学力评估着手,《东方教育时报》2014年5月7日第七版(“言论”版)。 眼下,高考可能是最热的词之一。有新闻说,外语将实行一年多考,退出统一高考;也有新闻说,要减少高考科目,探索高考文理不分科; 又有新闻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取消百分制,学完即考,“一门一清”; 还有新闻说,高校招生录取拟综合参考会考成绩。此外,更有人主张,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高等职业教育要推广“知识+技能”的考试方式。如此等等。然而,笔者发现,大家都更多地在如何评价高中毕业生甚至高中方面做文章,其实,这是把高考的目的搞混乱了。高考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高考跟评价有关,但其目的是要选拨合适的人才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习。高考的定义就说得很清楚:“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简称,主要是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最重要的入学考试。高考是考生选择大学和进入大学的资格标准,也是国家教育考试之一”。 如果把高考看成手段的话,那它的目的就应该是为高等教育选拔人才。也就是说,高考要将高中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人,挑选出来去接受高等教育。因此,高考在本质上“是对具有中等教育毕业资格的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为高等教育招收新生提供依据的社会性测评活动”。由于高等教育机构的专门化特征,不同高校对学生的要求是不相同的。这样的要求就是“学力”。只有具备相应的“学力”,高中毕业生才能在某个类别的高等教育机构里去继续接受教育。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非常清楚了:高考在目的上是要对具有中等教育毕业资格的考生的“学力”进行评价,并最终为高等教育机构挑选人才提供客观的依据。如果这样的话,显然,高等教育机构的类别划分以及相应类别对学生学力的要求,就必须首先弄清楚。 按照这样的思路追寻下去,笔者以为,我们的高考改革不能把注意力过多放在考什么上,而是要先去研究高等学校学生的学力标准如何确定。首先,我们需要将接受高等教育通用性的基本学力指标特征确定下来。假如我们认真研究后一致得出结论认为,不管提供高等教育的机构是什么类型,任何人接受高等教育,都必须要有汉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那么非常显然的是,这样的能力就成为学力的必备指标。于是,所有高等教育机构招录新生就都得要学生提供“学力”证明(例如相关的高考成绩)。其次,我们需要将接受不同专业高等教育的“学力”指标特征做进一步确定。假如我们认真研究后一致得出结论认为,在高校学数学专业,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数学能力,那数学就成为数学专业必备的学力之一。第三,我们需要将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对学力等级上的要求加以确定。例如进入北大数学专业学习,必须要有A级的数学能力,进上海师范大学数学专业,则可能只需要有B级的数学能力。每个学校作为办学机构,应该有非常明确的自我定位,那就是学校对学生的入学“学力”有自己的要求。学校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本校各专业对考生“学力”的要求。这是其招生的依据。学校的办学目标不同、人才培养规格也不同,同样的专业在不同学校可能也会有不同的学力要求。北大的数学专业可能要求汉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学能力、外语能力均达到A等,而上海师大数学专业则可能会只要求数学能力达到A等,其他达到B等即可。如此类推。所以,每年报招生计划的时候,各学校除了要申报招生名额,还应该提供相应的学力要求。学校的招生名额以及相应的学力要求,既体现出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性,同时也体现个性化的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规格。最后,学生自己去参加标准化考试,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是否达到所申请高校的学力要求,去填报相应的志愿。有关学校根据相应的考生学力情况录取即可。教育部门根据高校的需求,可能要组织10门课程的标准化考试,但学生不必参加所有考试。学生应该从自身实际出发,根据自己的职业意愿和自己心仪的学校对学力的要求,去自主地选择参加哪些科目的考试。由此,高考应该是对高中所学习的课程均组织标准化考试,学生想学什么专业,想申请什么学校,他们自己去选择对应的科目。 总之,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也是他们自己对职业兴趣的定位。自主选择权理应回到学生那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的工作是提供公共服务,即根据对高等教育对“学力”要求的科学研判,将有关科目考试标准化,相对客观地测量出学生相应的“学力”;然后,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将各高校多样化的学力要求同学生的成绩匹配排序。各高等学校应该依据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平台,从符合本学校学力要求的考生申报中筛选新生。这样,既可以保证公正公平,又保证学生的自主选择和高校的办学自主性。 何云峰教授,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http://bk.shedunews.com/dfjysb/html/2014-05/07/content_25699.htm |